霞浦松港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宁社区、泰平社区、东关社区、东景社区)(一期)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松港街道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宁社区、泰平社区、东关社区、东景社区)(一期)”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标段)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0”元)。
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120000”元)。
3、投标函附录以下表为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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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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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包 |
3.5 |
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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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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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款的10%,同时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延期,造成发包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发包人也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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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若有)、专业工程暂估价(若有),含规定5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应按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规定方式计价,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需要。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支付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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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结算审核价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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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