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电力线10kV、110kV、220kV线路迁改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70100863134717202302f0232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燕文166063562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863134717202302F023290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JL202305241-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2305241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项审〔2021〕7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京台高速齐河晏城枢纽,沿老路扩建前行,经济南市槐荫区、市中区,止于京台高速与济广高速交叉的殷家林枢纽,路线长度23.999公里,其中齐河县6.765公里、槐荫区12.33公里、市中区4.904公里,按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2.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齐济段改扩建工程共需迁改线路22处,其中: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19处、110kV输电线路2处、220kV输电线路1处。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范围内影响施工的电力设施迁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所监理的电力设施迁改全部施工内容在勘查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理范围与监理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为实施本项目为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各类管理咨询、沟通协调以及完成委托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监理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一标段220kV,标段号:JL-0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三标段10kV(济南、齐河),标段号:JL-0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一标段220kV
(JL-01)
220kV许庄线迁改监理,完成所监理的电力设施迁改全部施工内容在勘查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理范围与监理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为实施本项目为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各类管理咨询、沟通协调以及完成委托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监理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
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三标段10kV(济南、齐河)
(JL-03)
济南市市中区及槐荫区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线路迁改监理、齐河县10kV路迁改监理,完成所监理的电力设施迁改全部施工内容在勘查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理范围与监理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为实施本项目为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各类管理咨询、沟通协调以及完成委托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监理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
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18至2023-05-22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6-07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如需获取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在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将①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②单位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④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⑤信息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sdzxgyw@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耿燕文,电话:16606356223),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可采用邮寄形式。
6:已在“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电力线10kV、110kV、220kV线路迁改项目监理服务第一次招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index)及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50000
252000
联系人
吕先生
耿燕文
电话
0531-81258721
16606356223
传真
/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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