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浑南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8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672
预算金额580.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3
公告正文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示意图片 | 单位 | 参数 |
1 | 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配置护理床及床垫 | 双摇手动护理床 | | 个 | 木质可拆卸床头、床尾,带床头卡。 ABS摇手装置,摇动手柄,整体载重:250kg |
防褥疮 床垫(家用) | | 个 | 尺寸:1980*900*50mm,密度:45kg/m³ | |||
防褥疮 床垫(医用) | | 个 | 尺寸:2000*900mm 材质:PVC 气条可单独拆卸,方便更换。微电脑控制气囊换气。 | |||
2 | 门改造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闪光振动门铃 | | 套 | 发声器尺寸82*82mm,发射器尺寸81*42.5mm |
3 | 地面 改造 | 防滑 处理 | 可拼接防滑地垫 | | 块 | 材质:PVC。 尺寸:30cm*30cm。 |
浴室 防滑垫 | | 块 | 材质:环保TPE。 尺寸:70*40cm | |||
高差 处理 | 室内断差消2.5cm | | 条 | 材质:树脂或天然橡胶。 尺寸:75*10*2.5cm | ||
室内断差消3cm | 条 | 材质:树脂或天然橡胶。 尺寸:75*11.8*3cm | ||||
室内断差消4cm | 条 | 材质:树脂或天然橡胶。 尺寸:75*16.0*4cm | ||||
室内断差消5cm | 条 | 材质:树脂或天然橡胶。 尺寸:75*20*5cm | ||||
4 | 卧室 改造 | 安装 床边 护栏 (抓杆) | 铝合金 折叠护栏 | | 组 | 材质:扶手金属或实木。 尺寸:长1460mm |
床用护栏扶手A | | 组 | 可折叠,扶手宽度:25-40cm | |||
床用护栏扶手B | | 组 | 产品最大承重:180kg 扶手宽度:66-106cm | |||
床边扶手 | | 组 | 材质:彩色尼龙和不锈钢管复合或钢龙骨表面烤漆处理。 底座尺寸:500*600mm 高度可调:700mm,750mm,800mm | |||
I扶手 | | 组 | 材质:实木或树脂,与居家装饰风格协调。 尺寸:ø32*670mm | |||
L型扶手 | | 组 | 材质:实木或树脂,与居家装饰风格协调。 尺寸:ø32*670*670mm | |||
连续扶手 | | 延米 | 材质:实木或树脂,与居家装饰风格协调。 尺寸:ø32㎝ | |||
5 | 如厕 洗浴 设备 改造 | 安装 扶手 助力 设备 | I型扶手 (一字型扶手) | | 组 | 材质:树脂。尺寸:φ35mm*600mm |
L型扶手 | | 组 | 材质:树脂。尺寸:ø35*600*600mm | |||
135°扶手 | | 组 | 材质:树脂。尺寸:ø35*400mm*400mm | |||
T型扶手 | | 组 | 材质:树脂。尺寸:ø35*1200*600mm | |||
马桶助起扶手 | | 组 | 材质:外管ABS材质或者抗菌尼龙,内管铝合金或不锈钢。 尺寸:外管直径35mm,内管直径28mm。 | |||
马桶助力架A | | 组 | 材质:PP+抗菌(扶手),钢管组装式支架。 尺寸:600*400*500-600mm(高度5档调节) | |||
马桶助力架B | | 组 | 材质:木质扶手,钢管组装式支架。 尺寸:600*400*500-600mm(高度5档调节) | |||
扶手卷纸一体架 | | 组 | 尺寸:扶手:729mm: 架面700mm*110mm*2mm。 | |||
配置 坐便椅 | 坐便椅 | | 个 | 材质:防滑扶手,pvc座框,高度可调。 | ||
蹲坑改 坐便器 | | 组 | 材质:PP材料。 尺寸:410*590*420/900mm | |||
移动坐便椅 | | 组 | 材质:环保PP材料,pu坐便圈,pu软垫靠垫。 尺寸410*590*420/900mm | |||
配置 淋浴椅 | 基础款沐浴椅 | | 把 | 材质:铝合金主架,坐板优质PE吹塑。 | ||
折叠沐浴椅A | | 把 | 可调高度,可收合。材质:靠背加贴EVA软垫,防滑加大斜角垫。尺寸:总高740-790mm ,坐高430-460mm, 承重:100kg。 | |||
折叠沐浴椅B | | 把 | 可调高度,可收合,扶手可调整。 材质:PE软垫,金属框架。尺寸:550*600*660/760mm | |||
6 | 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伸缩拐杖 | | 根 | 材质:支柱铝合金,手握木质。 长度:73-93cm(伸缩9段调节,2.5cm间隔) 重量:约330g |
伸缩助起四脚拐杖 | | 根 | 主体材质:支柱铝合金,脚(铁),手握泡棉。 长度:84.5-97cm(矮脚型)73-85.5cm 6段调节(2.5cm间隔) | |||
四角拐杖 | | 根 | 材质:主体铝合金,握把树脂,脚垫橡胶长度:735-955mm(9段,每段间距25mm) | |||
凳拐 | | 根 | 材质:铝合金杖身,ABS橡胶把手,座板PVC材质,带 LED 照明灯,可折叠。 尺寸:长度80.5cm。 | |||
轮椅/助行器 | 轮椅 | | 个 | 产品符合GB/T 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 ||
助行器 | | 个 | 尺寸:50*48*75cm 1、采用铝合金材质,不会划伤表面,永不生锈;2、腿部高度可调,适合不同身高;3、把手采用高密度PVC材质,防滑不断裂; |
2、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
由承接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机构搭建智能看护平台,为服务对象居住场所安装必要的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对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
建设完成后需与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基础服务 |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 服务内容 | |
针对全体服务对象 | 1.数据网关设备 | 用于串联所有智能设备,实现各设备与平台稳定互联,保证数据传输稳定。 | |
2.语音或视频互联设备 | 用于开展日常主动关爱服务,包括呼叫应答、天气提醒、防范宣传、心理疏导、政策解答、出行路线协助等。 | ||
3.紧急呼叫设备 | 支持一键呼入服务中心调度室;服务中心根据老人需求进行解答、指导;代为联系子女及其他紧急联系人;必要时进行120代叫服务。 | ||
4.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已安装“智能三表”不再重复安装相关设备) | 根据设备功能选择安装于客厅、卧室、厨房等场所,实时烟雾火情监测、燃气泄漏监测、漏水报警监测,防止危险发生。 | ||
5.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 | 上传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及日常体检数据等,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用药提醒。 | ||
个性化精准服务 |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 服务内容 | |
重度 | 长期卧床 | 1.生命体征监护设备 | 对服务对象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心率、呼吸频率、睡眠监测,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失智 | 2.电子围栏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
中度失能 |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主要针对能活动的部分失能老年人,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2.电子围栏 (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中度失智老人)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
3.睡眠检测设备 | 对服务对象睡眠时的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采集心跳、呼吸率、打鼾、离床/在床等数据,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轻度失能 |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2.门磁感应设备 | 感应入户出户情况,开门超时报警,分析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3.电子围栏 (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轻度失智老人)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能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白塔街道、桃仙街道、李相街道、祝家街道、王滨街道、五三街道、站东街道、东湖街道、满堂街道、高坎街道)
参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在该方案确定的9个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喘息服务、助急服务等内容。同时,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浑南区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 结算工时 |
1 | 理发 |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 0.5小时/次 |
2 | 助浴 |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 2小时/次 |
3 | 送餐 |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 0.2小时/次 |
4 | 制作老年餐 |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 1小时/次 |
5 | 室内清洁 |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 1.5小时/次 |
6 | 助行 |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 1小时/次 |
7 | 起居照料 |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 1小时/次 |
8 | 失禁清理 | 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肤的清洁服务 | 0.5小时/次 |
9 |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 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 1小时/次 |
10 | 喘息服务 | 安排护理人员上门或者将老人接到服务机构进行替代照料,为老人家属提供休息时间。 | 4小时/次 |
11 | 健康管理 | 以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 - |
12 | 助急服务 | 配合信息化智能看护系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助急服务。 | - |
四、工作流程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市民政局总牵头,由各区、县(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流程如下:
(一)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服务机构招标(包括适老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区、县(市)民政局可结合实际对服务机构实施单独招标或合并招标。
(二)资格审批
由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向居住地社区提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申请,填写《沈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床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社区受理后,将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复审,再由区民政局审批。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的老人不再重复申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能力评估
按照《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由各地区民政局招标确定的评估机构对通过申请的服务对象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计划制定
1.制定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方案。由项目承接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结合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方案。
2.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由服务对象根据当地民政局公布的中标服务机构名单,就近选择上门服务机构。由项目承接机构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计划。
(五)协议签订
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分别签订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约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工程时间、服务计划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六)登记备案
由相关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并报所属地区民政局备案。各地区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和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更新维护。
床位建设
由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协议内容,依次为服务对象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由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和公益活动等,应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一—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见附件5)。
(八)开展培训
由相关机构对提供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智能看护系统监测员、接线员分别进行岗前培训;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适老化产品、智能设备使用培训和基本护理能力培训。
(九)提供服务
由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调整服务计划。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服务机构有合作协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十)工作验收
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家庭养老床位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工作,由各地区民政局组织验收,市民政局适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十一)服务终止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发生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提出申请,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由相关街道及区县(市)民政局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但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费用则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发生第3种情形时,相关区县(市)民政局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已中标机构中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长原则上应在当月内使用完毕,因签约服务对象生病住院或外出等个人原因不能当月使用的,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超出3个月未使用的服务时长清零。
五、商务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至2022年2月底,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10张,每张床位至少提供2次服务。
★2、履约地点:浑南区范围内符合养老床位建设的服务对象家中
★3、付款方式及条件:
(1)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向采购人递交申请,提供每户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投入清单、建设投入凭证等材料,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采购人审核后发放60%的建设补助资金。
(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应履行适老化改造内容、安装信息化设备和智能看护平台的维护保养责任,在确保适老化改造内容、信息化设备智能看护平台正常使用、良好运行、且保证智能看护平台与沈阳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对接的前提下,采购人于2022年11月底前将剩余40%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拨付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验收标准及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
验收程序: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家庭养老床位的信息化建设由各地区民政局组织验收,市民政局适时按比例进行抽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由各地区民政局组织验收,市民政局适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报价说明: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由供应商根据服务需求中的要求填报响应单价,实际执行时按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响应单价予以支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需进行报价,不参与竞争。
★6、质量保证期: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至少提供二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
★7、投标有效期:90天
★8、服务终止: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发生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提出申请,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由相关街道及区县(市)民政局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但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费用则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发生第3种情形时,相关区县(市)民政局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已中标机构中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长原则上应在当月内使用完毕,因签约服务对象生病住院或外出等个人原因不能当月使用的,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超出3个月未使用的服务时长清零。
六、财政补贴政策说明
(一)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
适老化改造费用标准,按照《沈阳市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费用由市以上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补贴,已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2020年沈阳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不再重复享受改造补贴。
(二)信息化建设及运营补贴政策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运营所需费用,由市以上资金承担,每户最高补贴2000元(含设施设备和一年服务费,一年服务费不高于720元)。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信息化建设补贴,已安装“智能三表”的家庭不再重复安装相关设备。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政策
上门服务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1:1配比,纳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45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以上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
七、最高单价限价
(一)养老设施及设备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元) |
1 | 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配置护理床及床垫 | 双摇手动护理床 | 个 | 2100 |
防褥疮床垫(家用) | 个 | 300 | |||
防褥疮床垫(医用) | 个 | 550 | |||
2 | 门改造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闪光振动门铃 | 套 | 80 |
3 |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可拼接防滑地垫 | 块 | 10 |
浴室防滑垫 | 块 | 80 | |||
高差 处理 | 室内断差消2.5cm | 条 | 130 | ||
室内断差消3cm | 条 | 140 | |||
室内断差消4cm | 条 | 240 | |||
室内断差消5cm | 条 | 360 | |||
4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铝合金折叠护栏 | 组 | 80 |
床用护栏扶手A | 组 | 180 | |||
床用护栏扶手B | 组 | 300 | |||
床边扶手 | 组 | 780 | |||
I扶手 | 组 | 200 | |||
L型扶手 | 组 | 400 | |||
连续扶手 | 延米 | 400 | |||
5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助力设备 | I型扶手(一字型扶手) | 组 | 160 |
L型扶手 | 组 | 280 | |||
135°扶手 | 组 | 320 | |||
T型扶手 | 组 | 460 | |||
马桶助起扶手 | 组 | 220 | |||
马桶助力架A | 组 | 450 | |||
马桶助力架B | 组 | 680 | |||
扶手卷纸一体架 | 组 | 450 | |||
配置坐便椅 | 坐便椅 | 个 | 220 | ||
蹲坑改坐便器 | 组 | 330 | |||
移动坐便椅 | 组 | 520 | |||
配置淋浴椅 | 基础款沐浴椅 | 把 | 230 | ||
折叠沐浴椅A | 把 | 490 | |||
折叠沐浴椅B | 把 | 680 | |||
6 | 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伸缩拐杖 | 根 | 110 |
伸缩助起四脚拐杖 | 根 | 110 | |||
四角拐杖 | 根 | 120 | |||
凳拐 | 根 | 120.00 | |||
轮椅/助行器 | 轮椅 | 个 | 400 | ||
助行器 | 个 | 190 |
(二)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及智能看护设备
服务对象 | 智能终端配置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说明 |
针对全体服务对象 | 数据网关及语音互联设备 | 套 | 580 | |
紧急呼叫设备(可对码网关呼出) | 个 | 30 | | |
烟感报警 | 个 | 70 | | |
燃气报警 | 个 | 120 | | |
浸没报警 | 个 | 90 | | |
物联网卡 | 个 | 120 | | |
安全监护服务 | 年 | 600 | | |
重度(长期卧床) | 生命体征监护设备 | 套 | 1000 | |
重度(失智) | 电子围栏(含通讯) | 套 | 650 |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
中度失能 | 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 个 | 70 | 独居老年人配置。根据老人日常居家活动范围,可配备多个设备。 |
睡眠检测设备 | 套 | 600 | 非失智中度失能老人。 | |
电子围栏 (行动自由中度失智老人) | 套 | 650 |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 |
轻度失能 | 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 个 | 70 | 独居老年人配置。根据老人日常居家活动范围,可配备多个设备。 |
门磁感应设备 | 个 | 40 | | |
电子围栏 (行动自由轻度失智老人) | 套 | 650 |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 |
其他自费项目:经与服务对象协商后,双方确定的其他服务于老年人日常生活的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及配套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至2022年2月底,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10张,每张床位至少提供2次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运营状态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或依法登记成立、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在沈阳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 (2)近两年内具有居家适老化改造及运营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能力、设计能力和施工改造能力,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
3、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个。
4、最高限价为最高单价限价的合计,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024-24824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杨海健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0、81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