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预算金额23.5万元
招标公司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67-2369699
中标公司黑龙江隆洁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黑龙江尚锦商贸有限公司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二、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尚锦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东冷库光华街160号
中标金额:23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供货吸污车一辆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桂玲、王连发、闫利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供应商排序前三名为:
第一名:黑龙江尚锦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黑龙江鑫明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黑龙江隆洁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为:黑龙江尚锦商贸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格:230000.00 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
联系方式:131994342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电 话:0467-236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邮 箱:jczb2015@163.com
十、附件
详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附件部分
[
附件下载]
- 02竞争性磋商文件.doc02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采 购 人: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办事处(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采购计划编号:鸡财采计(2021)字J2021377号
2.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3.釆购方式:þ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35000.00元(财政性资金)
5.釆购需求:采购吸污车一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开标阶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将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查询,对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审核通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釆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办事处(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3.方式:将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文件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oren2019@yeah.net,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即为报名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办事处(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
八、凡对本次釆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鸡西市鸡东县
联系方式:131994342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电 话:0467-236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邮 箱:boren2019@yeah.net
延期公告
一、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三、原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原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四、变更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现应采购人要求延期开标,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原公告及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鸡西市鸡东县
联系方式:131994342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电 话:0467-236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邮 箱:boren2019@yeah.net
开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三、原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原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延期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四、变更内容: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28日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延期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为2022年1月14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鸡西市鸡东县
联系方式:131994342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电 话:0467-236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邮 箱:boren2019@yeah.net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1、项目总说明:
1.1采购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供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一、说 明 | |
1 | 采购人: 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
2 | 采购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地点:鸡西市鸡东县 采购需求:采购吸污车一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
3 |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开标阶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将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查询,对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审核通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
4 | 资金来源:235000.00元(财政性资金) 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
5 | 分包情况:本项目整体划分为一个包 |
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开标地址: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办事处 (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电话:0467-2369699 |
7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 |
8 | 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肆仟(4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电汇或转账必须由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或转账时,投标单位需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字样(可简写); 3、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等公对公转账形式。 4、开户行相关信息 (1)户名: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号:410100211576115 (3)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 |
9 | 投标有效期:九十(90)天 |
10 | 响应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响应文件内容电子版U盘(壹)份 |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办事处(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3号楼4号门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四、标前答疑会 | |
12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五、开标及评标 | |
13 | 开标日期: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六、授 予 合 同 | |
14 |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 |
15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7500.00 元,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开户行相关信息 (1)户名: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号:410100211576115 (3)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 注:代理服务费缴纳时注明“项目名称+代理费”字样(可简写)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且已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
本次招标为竞争性磋商,通过初步评审的最终报价为评标价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均合格的情况下进入第二次报价。未提供二次报价的以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采购需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合格供应商范围
2.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委托
3.1如现场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须持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疫情期间外地参加开标会的代表人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进场,否则无法投标。
4、费用
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5.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书附件
(4)技术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资格证明文件
(9)技术部分
(10)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对未采用标前会制度的采购项目,投标方对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评分细则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本项目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应在开标前5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投标方需签署确认函。开标前如投标方无提出书面疑义,视同投标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要求。
7、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7.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7.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报价货物参数明细表;
7.3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详细产品说明,产品详细描述及注意事项;
产品验收标准;
详细的交货清单;
其它报价辅助性材(资)料。
8、报价
所有磋商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报价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含按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供货及交付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拒绝;
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9.2响应文件应填写供应商全称,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9.3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4响应文件必须齐备、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9.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6本文件第六部分已经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均按统一格式填写。未列明的格式供应商可以自行填写。
9.7全部响应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应统一编码并装订成册,不能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9.8如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磋商资格也将会被取消。
10.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供应商到达现场开标时适用)
10.1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0.2在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
(1)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之前不得开封。
10.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0.1款、第10.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0.4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密封标记。
10.5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凡逾期或超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磋商资格也将随之被取消。
11、付款方式
采购货物的质保期为1年,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2、评标办法
12.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经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单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经评委会综合评审后得分最高者为预成交供应商。
12.2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评标优惠政策:
A 根据财库[2004]185号、国发办 [2007] 51号、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B 根据财库[2006]90号、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C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D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 根据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创办微小企业直接参与政府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优惠政策。
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参加磋商时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材料内容须满足下列条件:
(1)如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2)如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3)如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
F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第三方政府机关出具的认证中小型企业的证明函。
注: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办[2020]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3评标方法和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1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12.3.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12.3.3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12.3.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2.4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评标细则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13、成交条件
13.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13.2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13.3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
1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5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13.6报价合理。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
15、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6、合同的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和承诺文件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范本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2如供应商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件、文件材料妨碍投标活动的;
(4)供应商未遵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
18、招标代理费:
18.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9.1条款中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9.2超出经营范围的;
19.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19.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
19.5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19.6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19.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9.8供应商对采购人、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19.9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9.10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
19.1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与产品的公开信息:宣传彩页、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等一致,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9.12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高于产品门户网站价格、电商价格、市场零售价格之一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由磋商小组据此做出评审结论,供应商不能说明原因或不提供证明的,磋商小组可按高于市场价格认定响应文件无效。
20、供应商禁止行为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0.2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20.3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1.评标工作依据
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2.评标原则
2.1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优选;
2.2科学严谨、规范操作、诚实信用;
2.3认真负责、全面分析、综合评价。
3、评标纪律
3.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5采购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评标机构
4.1评标委员会组建
本项目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3人。专家评委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4.2评标委员会职责
4.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各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性;
4.2.2对有效响应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召开澄清询标会议;
4.2.3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地分析、比较和评审,并经综合评分优选供应商;
4.2.4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标程序
5.1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将响应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2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6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5.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5.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6、资格审查
7、符合性评审
8、详细评审
(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评标方法和原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证明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2 | 开户银行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若未取得开户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3 | 资格 | 投标企业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4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 需提供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网页截图 | 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装入响应文件 |
5 |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 1、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装入响应文件 2、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6 |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近期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7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到场适用)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到场适用) |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
8 |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到 | 提供汇款凭证原件或电子截图,且装入响应文件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经磋商澄清后,在确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后,要求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将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直接交至监督人手中,磋商小组将根据二次报价结果,报价评分与技术评分相加得出综合评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1 | 响应文件基本情况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 | |
2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3 | 报价书 |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报价有效期90天 | |
4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由评审专家查验《保证金到账一览表》 | |
5 | 报价一览表 |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
(3)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二、评标细则
本项目采用投标报价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综合评标,以百分制计分。评标人员对项目逐项评分计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部分占30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占70分。
三、废标条件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判定该响应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有关规定;
2、响应文件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和密封要求的;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评 分 细 则 |
商务部分 | 报价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为保证本次采购货物的质量,严禁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清单(含货物单价、零配件价格、运输费、安装费、相关税费、售后服务相关费用等)及货物制 造厂商提供的详细报价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原件),若报价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则报价分计0分。 |
技术部分 | 响应文件编制 (5分) | ①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②总体编排有序③格式规范④装订整齐⑤页码连续清晰,得5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最多扣5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供应商业绩 (3分) | 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的项目):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装入响应文件并携带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产品性能质量 (20分) | 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20分;每有一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扣1分。多条不满足逐条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有详细的供货方案,至少包括运输方案、供货保障措施、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得10分,每少一项方案或措施扣2分,每一小项方案或措施不能满足采购内容实质需求扣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售后维护方案 (16分) | 有详细的售后维护方案,包括定期保养、巡检、维护、使用培训方案,方案应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得16分,每少一项方案扣4分,每一小项方案不能满足采购内容实质需求扣2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质量目标; 3、质量标准;4、质量保证依据;5、质量保证原则。满分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措施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采购内容实质需求扣1分,前后描述不一致扣0.5分,有错别字扣0.5分。无质量保证措施此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 (6分) | 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7*24小时售后专线,承诺出现故障后1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得6分;到场时间超过2小时或排除故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承诺或无企业公章不得分。(须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
3、响应文件中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签字)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6、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7、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适用)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11、采购人不接受修正报价,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12、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明显恶意低于成本的报价的;
13、响应文件雷同的;
14、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未提供的;
15、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注:重大偏差的认定必须由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共同认定并签字方为有效。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招标控制价:23500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参数: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参照执行)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排放标准要求: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 |
燃油种类:柴油 |
罐体有效容积:8立方 |
功率(kw):≥118 |
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7000×2250×2900 |
总质量( kg ):≥11995 |
额定载质量(Kg):≥6000 |
整备质量(Kg):≤5600 |
轴距(mm):≥3800 |
前悬/后悬(mm):≥1130/1800 |
罐体外形尺寸(直段长×直径)(mm):≥4000×1500 |
轮胎规格:≥245/70R19.5 16PR |
最高车速(Km/h):≥100 |
轮胎数:≥6 |
罐体厚度(mm):≥6 |
罐体材质:≥Q235碳钢板 |
驾驶室人数:≥3 |
接近角/离去角:≥20/12 |
轴荷:≥4360/7635 |
ABS防抱死系统:有 |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响应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响应文件要求填写,如招响应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及单位 | 单 价 (元) | 金 额 (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外包封格式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采 购 人:
采购人地址:
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鸡东县永安镇永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吸污车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BRJX-2021-CS001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格式一:报价书
报价书
致: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为此:
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U盘) 份;
磋商报价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交货期: ,项目地点: ,并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本报价书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天。
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按“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及数量逐项报价,磋商小组按以上表的总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35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价格 (元) | 交货期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三:报价书附件
报价货物参数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 | ||||
日 期:
格式四: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参数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 | ||||
3.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 元。承诺执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
格式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全称)
本人 (法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委托人姓名)为我公司参加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_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该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八: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附:
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无失信记录等查询截图
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格式九:技术部分
注:供应商根据所投货物情况格式自拟
格式十: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万元) | 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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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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