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067
预算金额196.8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64-3377949
中标公司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9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067
二、项目名称: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继兰、杨启青、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337794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0564-515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3377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科长、李工
电 话:0564-5158025、0564-337794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3月8日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067
二、项目名称: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将淠河流域7个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站委托给第三方单位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站点正常运行,切实为市主城区入河排口水质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自动监测数据。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每天通过软件平台对项目所有微型水站进行数据查阅(不少于2次,上午、下午各1次),通过监测数据了解各站点运行状况;每周在现场观察系统运行一个完整的周期(不少于一次),检查整个系统运行状况;每月通过微型水站监测数据对入河排污口水质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掌握站点整体运维情况。通过“日监控、周巡查、月分析”,确保仪器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和安徽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在运维管理期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应按新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继兰、杨启青、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337794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0564-515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3377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科长、李工
电 话:0564-5158025、0564-337794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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