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4-15425
预算金额3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韬180022727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2024年天翼爱音乐品牌整合传播执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天翼爱音乐品牌整合传播执行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4-15425),招标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2024年天翼爱音乐品牌整合传播执行服务项目
¥3,7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广州市

1.2 招标内容
序号
内容分类
主要内容
1
传播物料制作服务
(1)电信营业厅平面物料全套物料预估6套,每套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单张、用户手册、海报、X架、背景板、易拉宝、周边等。
(2)线上平面海报预估110张,须满足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渠道传播使用
(3)GIF动画表情包预估100副,须根据IP形象创作表情包,每副画面不少于3帧。
(4)TVC广告片预估2条:时长60-120秒间,画质不低于1080P,出片须包括但不限于字体、配乐、演员肖像权等商用版权。
(5)视频拍摄制作预估2条:时长不低于30秒,画质不低于1080P,出片须包含但不限于字体、配乐、演员肖像权等商用版权。
(6)视频制作预估20条:出片须包含但不限于字体、配乐、视频等素材商用版权。
(7)软文创作预估16篇:须配合传播发布的媒体撰写。
(8)印刷品(业务单张预估1000张、易拉宝预估20个、安迪板预估26块)。
2
传播发布服务
(1)媒体通稿发布预估203篇:中央级新闻手机客户端供稿直发预估13篇、中央级媒体预估20篇、综合门户类预估110篇、通信垂直类预估30篇、其他媒体发布预估30篇。
(2)微信公众号头条供稿直发预估17条:运营商通信类预估12条、互联网类5条。
(3)视频号供片头条直发预估20条。
(4)微博供稿直发预估5条。
(5)行业大V撰稿+全媒体矩阵头条推送预估3条。
(6)硬广投放预估6000CPM:今日头条APP-信息流预估2000CPM、微信朋友圈-信息流预估4000CPM。
(7)爱音乐官网搜索引擎官方认证:含商标信息展示服务+标准版官网认证+高级版官网认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分包。
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划分如下:
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个,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
排名第一的:60%;
排名第二的:40%。
2)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本项目失败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传播素材服务最高限价2,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传播发布服务最高限价1,7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达到370万元以上。
说明:同类项目指“宣传活动推广”或“品牌/营销策划/推广”,合同内容仅为图文等信息内容采编、运营支撑、设计支撑的合同不能作为同类项目经验。
(1)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11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1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本项目组核心骨干(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人数不少于 2 人(包含创意总监、策划),须具备4年及以上同类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本项目执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美术设计、文案、视频剪辑、媒介等)不少于8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4) 项目负责人、创意总监和策划须在合同期内完整支撑本项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更换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一旦发现擅自更换将给予记过处分,记过两次以上(含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项目专职人员(除比选人要求更换的人员)一年内更换人次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须经比选人同意。一旦发现擅自更换将给予记过处分,记过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项目团队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洗稿、盗用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以及信息安全、引发负面舆情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uy.ua@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00
项目负责人:黄斯恩
联 系 人:林韬
电    话: 18002272728
电子邮件: lintao@chinaccs.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660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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