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宇186473792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海发改基础字〔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一)路线走向
本项目起点位于G244 K10+450处,终点接至荣乌高速巴音陶亥互通处,路线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走向。主要城镇控制点:规划巴音陶亥镇综合服务中心、煤焦化工区。主要公路控制点:G244、西环路、规划南北大道、荣乌高速巴音陶亥互通及相关规划道路。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16.4公里,其中建设总里程8.698公里,设小桥1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本次实施7处。
(三)技术标准
K0+000~K2+857.77 ( 2.858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K2+857.77~K10+560 ( 7.702公里)段利用已经建成的北环路;K10+560 ~K16+400 ( 5.84公里)段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合同包划分及采购范围:
2.3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且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毕之日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b.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承担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3)信誉要求:a.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b.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项目负责人:a.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b.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项目负责人;c.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包内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参与的采购活动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止期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乌海市交通运输局)9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监 督: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73
邮 编:016000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15174737927
联 系 人:白女士
代理机购: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 编:010091
联 系 人:高宇
电 话:18647379242
传 真:0471-3254918
电 邮:huatong126@126.com
网 址:www.huatong.nm.cn
2023年4月4日
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海发改基础字〔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一)路线走向
本项目起点位于G244 K10+450处,终点接至荣乌高速巴音陶亥互通处,路线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走向。主要城镇控制点:规划巴音陶亥镇综合服务中心、煤焦化工区。主要公路控制点:G244、西环路、规划南北大道、荣乌高速巴音陶亥互通及相关规划道路。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16.4公里,其中建设总里程8.698公里,设小桥1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本次实施7处。
(三)技术标准
K0+000~K2+857.77 ( 2.858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K2+857.77~K10+560 ( 7.702公里)段利用已经建成的北环路;K10+560 ~K16+400 ( 5.84公里)段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合同包划分及采购范围:
合同包号 | 采购范围 | 采购内容 |
SBJSFU-1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书及图纸;(2)根据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开展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3)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对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技术审查后取得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5)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6)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7)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
2.3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且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毕之日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b.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承担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3)信誉要求:a.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b.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项目负责人:a.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b.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项目负责人;c.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包内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参与的采购活动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止期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乌海市交通运输局)9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监 督: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73
邮 编:016000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15174737927
联 系 人:白女士
代理机购: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 编:010091
联 系 人:高宇
电 话:18647379242
传 真:0471-3254918
电 邮:huatong126@126.com
网 址:www.huatong.nm.cn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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