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16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29544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市直14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17所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推进,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分类投放设施管养维护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 28 个月(2023年9月1日至 2025 年12月31日,其中宿州烈士陵园等 26 家市直二级公共机构服务期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钞红(组长)、李涛、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1.2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9栋2单元2406室 ,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89572971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宿州市宿蒙路
联系方式: 0557-3937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
联系方式: 18895729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889572971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