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LX202104004-X05]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居配工程
金额
5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0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威0510-82820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1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12: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招标公告 | ||||||||||||||||||||||||||||
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居配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1]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天河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配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凤翔路与广澄路交叉口西北侧 | ||||||||||||||||||||||||||||
2.1.2 建设规模:公配所配置:共设变电所4座;设置高压柜46面;SC(B)-800KVA干变14台,低压柜91台、直流屏4台;设备的安装及调试。高压柜至变压器电缆敷设,变压器至低压柜、400V联络母线制作安装、调试。变电所内电气设备及其附件安装调试。低压部分:400V电缆及住宅表箱,住宅转接箱,包括低压公用配套、商铺设备,表箱及电缆管沟。 | ||||||||||||||||||||||||||||
2.1.3 合同估算价:52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151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7月29日 | ||||||||||||||||||||||||||||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居配工程。变电所高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电缆、高低压设备、变压器、变电所内符合供电验收的所有项目(变电所内照明箱、照明、插座、电缆沟、盖板、支架、贴砖由土建总包完成);开闭所到变电所高压电缆、变电所高低压设备(包含二次回路及安全、消防用具等符合供电验收要求的项目),低压出线电缆或母线槽到各非标计量箱上桩;居配低压出线电缆包括从各变电所低压馈线柜到各住宅居民计量箱及集抄系统电缆,以及各变电所低压馈线柜到各住宅居配电缆转接箱的电缆以及转接箱、计量箱的供应、安装;公建配套低压出线电缆包括从各变电所低压馈线柜至公建计量箱及集抄系统电缆(包含各变电所低压馈线柜到公建转接箱、计量箱的电缆以及转接箱、计量箱的供应、安装);转接箱及计量箱包括户内外电缆转接箱(包括居民用电和公共用电)供应及安装以及居民、公共用电电表的供应及安装(包括对线对表);集采通信包括居民用电集中抄表和通信(和供电局联网);变电所空调、除湿设备、门禁、无线覆盖、监控、火灾报警;电缆管沟包括所有高低压进出变电所的室外通道(电力排管或牵引管),包括管道敷设、垫层、包封、电缆人孔井、手孔井的浇筑及土方挖填等。包括室外转接箱基础。完成所有自施工部分电缆封堵。包含充电桩电缆及出桥架配管(不含充电桩设备)。包括以上工程的个体调试、整体调试;工程的各种验收;工程送电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并且[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价≥2000万居配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为准,业绩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单位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 自2020/12/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2/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9/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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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 12:00 时至2022年12月26日 23:59 时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9时30分 |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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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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