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电锅炉采暖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电锅炉采暖供货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 安徽卓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电锅炉采暖供货及安装
项目编号: XZL-SB-20220811-003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
交货期: 2022-09-12
项目范围: 设备
本次招标标段为: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电锅炉采暖供货及安装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电锅炉采暖供货及安装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鑫智链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专用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相应规模电锅炉取暖设备制造与安装业绩
2、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无亏损,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品牌商和其授权单位不能共同参与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可直接否决投标。
5、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具备电锅炉设备制造和安装资质,安装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书上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获取方式: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请到门户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管家】工具,在工具中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投标。
标书费: 2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上海CA证书。
递交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七、其他说明
1、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线下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人民币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市柳州东路支行
账 号:4301020809100067852
开 户 行:建行高淳支行
账 号:32050159643600001522
欧元账户(EUR):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498871973291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美元账户(USD):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501471968686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友情提醒:
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如选择线下电汇,财务需对账,预计第二个工作日可开通相关权限;
发票领取地址: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葛会计,电话联系方式:025-57073770(款项汇出后7日内可来我司领取发票,若不领取我司将安排邮寄,请务必保证在我司所留地址准确无误);
经常参加我公司投标的,推荐您采用预存方式交纳标书费,后期投标按实扣费。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杨柳
联系电话:151568811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陈金勇
联系电话: 15895806882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到货款:货到现场,经承包人、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100%的货款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付至已到设备合同总价格的60%;
3、验收款:本合同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合同结算价的95%;
4、质保金:质保金5%在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18个月或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先到日期为准)满后且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及时修复的,经质保期回访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符合满足支付条件的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的款项。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23156625
电子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5-57074396 1955197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