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522210200003558-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创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5号楼7层712
中标金额:12.8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创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5号楼7层712 | 91110115751316663P | 12.8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创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1 | 12.86万元 | 12.86万元 | 按照投标文件要求 |
项目用途:用于园内基础设施配备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小北、孙凤琴、王金朵、叶林、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92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http://ggzyfw.bjdx.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魏新街11号
联系方式:李娜,89205261-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9号清城国际C座14层1405室
联系方式:江慧乾,50927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慧乾
电 话: 50927336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1包)招标文件.pdf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1包)招标文件.pdf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1包)中标公告.docx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1包)中标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 |
分园购置项目(11分园购置项目(包)包)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分包预算(万元) | 用途 | 简要技术参数 |
1 | 班级设备、办公设备、家具 | 班级设备涉及洗衣机、直饮机、消毒柜等5个种类共计5台(个);办公设备涉及移动硬盘1个;家具涉及班级吊柜、幼儿玩具柜、幼儿书架和微型消防站等21个种类共计142套(个、组、双、块) | 12.969 | 用于园内基础设施配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项目 |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雅善分园购置项目(1包) |
2 | 采购人 | 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魏新街11号联系人:李娜电话:89201440-8024 |
3 |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9号清城国际C座14层1405室联系人:江慧乾电话:010-50927336邮箱:740541745@qq.com |
4 | 采购内容 | 班级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具体详见“第四章”。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
6 | 质量保证期 | 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免费保修。 |
7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投标人资格 |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合格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合格标准 |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有效。 | ||||
2 | 财务状况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
3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加盖供应商公章)。 | ||||
6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须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需现场查询并落实) |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微型企业(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合格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合格标准 |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款19 | ||||
2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3 | 投标报价的有效性 | 投标报价未超出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未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 | 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价指标和分值 | 评价指标和分值 | 评价指标和分值 |
1 | 价格(30分) | 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规定。 | 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规定。 | 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规定。 |
业绩 | 15分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19年09月起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 | 商务(24分) | 体系认证 | 6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
2 | 商务(24分) | 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程度 | 3分 | 供应商所报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与内容的对应程度完全响应得3分;供应商所报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与内容的对应程度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目录得0分。 |
产品选型与配置 | 10分 | 供应商所报产品选型、配置,可靠性强、安全性强、稳定性强得10分;供应商所报产品选型、配置,可靠性较强、安全性较强、稳定性较强得7分;供应商所报产品选型、配置,可靠性一般、安全性一般、稳定性一般得5分;供应商所报产品选型、配置,可靠性差、安全性差、稳定性差得3分。 | ||
3 | 技术(46分) | 基础分 | 6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打分:1、供应商所报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打6分;2、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分最高不超过6分; |
3 | 技术(46分) | 培训计划方案 | 10分 | 培训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培训方案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部分内容表述不细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培训方案不详细,无针对性,可行性较差得4分;未提供培训方案得0分。 |
3 | 技术(46分) | 组织实施方案及各项保障措施 | 10分 | 评委综合评价供应商所报的供货、组织实施方案及人员、设备、服务机构等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及措施完善合理、可行、先进得10分;方案及措施完善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7分; |
方案及措施简单、粗略得4分未提供方案:0分。 | ||||
注:加分或价格扣除①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②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关于人员培训、设备调试、技术指导、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承诺等条款有明确描述得3分;描述一般得1分,无明确描述得0分(满分为3分)。2、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处或常驻有售后服务人员机构的得3分,没有的得0分(满分为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所在地服务举措(维修电话、服务地址)和承诺的到达现场时间;快速到达得4分,到达现场较慢得2分(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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