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生产线设备安装及非标件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应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资质:矿山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且含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含)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且含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项目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是国家注册二级(含)以上矿业建造师,国家注册二级机电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职称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等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外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江西省不一致,提供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1.4.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制安、运输、成本控制能力(含税管费等)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截止日7月8日之前一天电汇到招标方指定账户,未按时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更正为:
1、报名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等(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已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须再次报名,报名资格仍保持有效。
4、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收款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账号:1434 8101 0400 22912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收件人:范和冲17396245168。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5、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生产线设备安装及非标件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应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资质:矿山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且含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含)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且含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项目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是国家注册二级(含)以上矿业建造师,国家注册二级机电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职称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等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外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江西省不一致,提供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1.4.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制安、运输、成本控制能力(含税管费等)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截止日7月8日之前一天电汇到招标方指定账户,未按时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更正为:
1、报名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等(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已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须再次报名,报名资格仍保持有效。
4、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收款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账号:1434 8101 0400 22912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收件人:范和冲17396245168。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5、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生产线设备安装及非标件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