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丰县民政局(甲方)《长丰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乙方)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CFMZ202314
2.项目名称:长丰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单位:长丰县民政局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项目概算:6万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7.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评估合格后,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
8.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9.中标方式:综合评审
10.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登记机关年审合格的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时间: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 月4 日下午17:00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至长丰县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室
3.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培训相关的服务);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响应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公告中涉及评标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单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2.开标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
五、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庞红震 ;联系电话:0551-66672014
招标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0551-66680375
六、其它事项说明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采购单位联系。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投标响应函
附件3:投标授权书
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5:综合评审细则
长丰县民政局
2023 年7月28日
附件1:
长丰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招标公告”中约定方式联系长丰县民政局,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谈判后长丰县民政局不再受理对谈判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进一步提升长丰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日常管理机制、业务护理能力等方面专业技术,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专业素养,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现通过招标方式对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开展培训。
二、实施对象范围
全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约80名。
三、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培训举办1期/2天时间,培训课程不低于16节课/12小时,受益人数约80名。
2.培训内容:养老机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养老机构运营及安全管理、养老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提升、养老护理员护理技能等涉及老年人养老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
3.授课老师为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或业务主管机关部门领导,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先邀请,并报县民政局审查通过。
4.中标方需提供在合肥区域内安全规范的培训场地及食宿,每人每晚住宿标准不低于150元,餐费标准不得少于120元/天*人。
5.中标方需为学员准备《培训会议指南》等资料各一份,并配备文件袋、笔、本子等相应物料。
6.其他服务:负责并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应法律责任,提供项目相关的咨询和问题解答服务;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范;负责委托的本项目其他服务工作。
五、项目监管
(一)考核评估
1.采购单位成立项目评估小组,适时对项目实施范围、风险防范、实施进度、台账记录、效果等进行评估。
2.参训人员满意度85%以上(每场培训结束,参训人员填报培训意见反馈表)。
3.其他服务:负责委托的本项目其他服务工作。
(二)验收评价
项目完工后,采购单位组织项目评估小组,进行验收,对项目实施范围、实现预期目标、项目成效状况进行评价。
六、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统一报单价。报价包含人员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含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
培训地点在合肥市境内,培训期间每人所有费用限价为750元(餐费标准不得少于120元/天*人,每人每晚住宿标准不低于150元)。
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培训人数。所有培训费用按实际参加人数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金额。
(二)付款方式
培训完成后,经采购单位评估后,依据评估结果,评估未达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实际结算;评估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培训资金。
附件2:
投标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 据 贵 方 项目招标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本次招标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完成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招标公告,包括正文、附件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项目,并对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评审方式并尊重评审结果。
4.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6.我方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7.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
投标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投标人签章 :
日 期:
附件3:
投标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公司参加长丰县民政局组织的“长丰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X),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 字)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投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投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投标日超过24个月。
3.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投标人签章:
日期:
附件5:
综合评审细则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5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5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分 | 培训 方案 | 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针对长丰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设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等。 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20-15分;良好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0-20分 | |
培训师资 | 1.拟派师资人员中有副高及以下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 2.拟派师资人员中有正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5分。 本项累计得分,满分1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0-15分 | ||
项目业绩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接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机关如民政、司法、教育等培训工作业绩的(含在履约的),每提供1例得5分,最高2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 0-25分 | ||
企业 资信 | 1.获得3A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的,得4分;获得4A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的,得6分;获得5A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的,得10分。 2.投标单位名称中含培训或教育字样的得5分。 注:1.本项1不累计得分,以最高级别计。2.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名称得分,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和官方公示文件为评审依据。 | 0-15分 | ||
| 供应商 荣誉 | 1.投标单位获得过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荣誉奖项,每个奖项得2分; 2.投标单位获得过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荣誉奖项,每个奖项得5分; 3.投标单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荣誉奖项,每个奖项得10分。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官方公示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 0-10分 | |
价格分 ( 1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15 %×100 |
长丰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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