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安检设备HCA(3)2018169JNN成交公告
金额
134.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a(3)2018169jnn
预算金额134.28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政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剑0771-2807659
中标公司北京健祥永科贸有限公司134.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 的委托,就“安检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CA(3)2018169J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A(3)2018169JNN

项目名称:安检设备

项目联系人:周剑

联系方式: 0771-280765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政生 0771-289116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剑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CA(3)2018169JNN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3日

成交日期:2018年09月26日

总成交金额:134.2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健祥永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4层443 134.28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1395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3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转账方式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曾雯(组长)、黄春庆、黄政生(业主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安检设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检设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25日就安检设备 HCA(3)2018169JNN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标的成交结果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安检设备 HCA(3)2018169JN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排爆机器人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1

2

远距离取证系统

2

3

双筒望远镜

5

4

手持钢筋速断器

2

5

排爆机械手

3

6

排爆工具组

2

7

排爆绳索组

3

8

伸缩检查镜

10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9月13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9月18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发布更改及延期公告(一)。

四、谈判日期:2018年9月25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曾雯(组长)、黄春庆、黄政生(业主代表)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健祥永科贸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4层443

3.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贰仟捌佰圆整(¥1342800.00)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六、服务费收费情况:

序号

中标供应商

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1

北京健祥永科贸有限公司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3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转账方式支付。

13139.56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联系人:黄政生

联系电话: 0771-28911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周剑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2189091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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