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原贺州高级技工学校改建城区学校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506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þ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þ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拟将原贺州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办学规模30个教学班(小学18个、初中12个),增加学位1410个,改造校舍总面积20792.42平方米,改造运动场2986.09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校舍改造面积11032.09平方米,体育场所改造2986.09平方米;二期改造校舍面积9760.33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 月 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2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242787.65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徐耀威(注册编号:;桂245141439378;身份证号:4504811989020632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文凯((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6744;身份证号:4524261979072000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新建八步平安路小学项目(二期); 2.八步区大宁镇综合农贸市场1#、2#、4#楼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100分; 贺州市: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晟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247790.97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聂灏(注册编号:桂245181868753;身份证号: 43042119880828575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颖(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7)0005521;身份证号:45242419880110008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100分; 贺州市: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233885.41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必芳(注册编号:桂245141549404;身份证号: 4524261981062642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芳(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3)0009345;身份证号:45240219891024096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100分; 贺州市: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
附件信息:
中标候选人中小微声明函.pdf
2.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