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fwz02545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储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66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

2023-12-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无标题文档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254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WZ02545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淮北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约200亩,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确定地块总的土壤修复方量为54831.89 m3,总的地下水修复方量为5390.17 m3,需修复土壤污染物为砷、苯、乙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等,现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并报主管部门评审备案,成果须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备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12月

2.8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招标,拟选择一家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在已完成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地块土壤修复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35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00:00至2023年12月08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66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储工

电 话:6519193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6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67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345904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2545

原公告日期:2023-11-1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WZ02545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认证:“

投标人认证

6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认可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三种体系认证书中认证范围均须包含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服务,未能体现的对应证书不得分。

”;

我单位认为体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请问是否认可三种体系认证书中认证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该评审项能否修改为:“

投标人认证

6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认可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三种体系认证书中认证范围均须包含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服务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未能体现的对应证书不得分。

”?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任人员资格评审要求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2 分。”。

本项目为地块土壤修复方案,属于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请问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是否认可?该评审项能否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2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专利情况评审要求为“投标人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调查或监测或修复)的发明专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请问该评审项中实用新型专利是否认可?该评审项能否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调查或监测或修复)的发明专利或新型专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认证:“

投标人认证

6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认可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三种体系认证书中认证范围均须包含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服务,未能体现的对应证书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投标人认证

6分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认可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92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2、66223831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2023BFFWZ02545项目补疑.pdf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254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号楼1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万柒仟柒佰元整(3077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 储工

联系方式:651919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未寅联系电话:0551-66223662

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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