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的质疑函答复(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桂平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潘工186489799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75-3397538
中标公司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佛山市永穗不锈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人供应商名称: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兴港路10号
邮编:532199
联系人:吕强
联系电话:18648979999
授权代表:吴亚希
联系电话:15107716850、13377165599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兴港路10号
邮编:532199
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项目的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
包号:无
采购人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
我公司于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收到贵方用顺丰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项目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磋商报价表中,第4项空调热回收回水泵,品牌为源立,但该品牌无该规格型号(40-125)的空调热回收回水泵。中标供应商属于用虚假产品虚假材料竞标,其响应文件应做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1回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的磋商报价表第4项空调热回收回水泵 1用1备,所供应的产品品牌为“源立”,该品牌的制造商为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质疑所提供的产品在官网查询不到。经核查,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型号众多,部分产品也可根据要求做定制化生产,以满足参数要求供货。所以并没有将所有的产品、型号一一公布在官网,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了该项产品厂家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盖章出具的说明函,说明函确认“40-125”型产品为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对产品的质量及相关服务做出承诺,保证能有效的履行采购合同。不存在虚假投标。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磋商报价表中,第7-55项货物(PP-R塑料热水管、热水管保温、闸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可调式减压阀、流量平衡阀、泄水阀、截止阀、水表、压力表、橡胶软件头、自动排气阀、电动三通阀)的生产厂家为佛山市永穗不锈钢有限公司,经我公司查询,该厂家经验范围并不具备生产或者制造的资格,但中标供应商报价表中第7-55项货物(PP-R塑料热水管、热水管保温、闸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可调式减压阀、流量平衡阀、泄水阀、截止阀、水表、压力表、橡胶软件头、自动排气阀、电动三通阀)。生产厂家为佛山市永穗不锈钢有限公司。经我公司查询,该厂家经营范围并不具备生产或者制造的资质,但中标供应商报价表中却写其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中标供应商属于用虚假材料竞标,其响应文件应做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2回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没有明确供应商不能超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也没有明确制造商不能超经营范围生产产品。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对于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生产和经营的招标项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已无法反映该企业是否已经获得相关行政许可....,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删除了《民法通则》中“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的规定,并在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除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如食品、药品、媒体、出版等行业获得行政许可才可以经营)外,法律并没有禁止供应商超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因此,营业执照中已登记的范围很难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主体实际可以经营的范围,也无法直接反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是否已获得批准。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的许可类经营活动不直接等同于“未获得批准”,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即便经营范围中暂时还没有体现相关内容,但已依法取得了批准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只需按程序去变更经营范围即可。
综上,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范围属于依法登记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除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外,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影响其订立合同的有效性。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关质疑诉求予以驳回。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地址:桂平市人民西路7号
联系方式:潘工 0775-337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桂江中路绿塘小区南二巷8号
联系方式:陈工 0775-3397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75-33975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人供应商名称: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兴港路10号
邮编:532199
联系人:吕强
联系电话:18648979999
授权代表:吴亚希
联系电话:15107716850、13377165599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兴港路10号
邮编:532199
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项目的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
包号:无
采购人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
我公司于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收到贵方用顺丰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传染病区传染楼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项目编号:GGZC2022-C1-50248-GXXM(重))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磋商报价表中,第4项空调热回收回水泵,品牌为源立,但该品牌无该规格型号(40-125)的空调热回收回水泵。中标供应商属于用虚假产品虚假材料竞标,其响应文件应做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1回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的磋商报价表第4项空调热回收回水泵 1用1备,所供应的产品品牌为“源立”,该品牌的制造商为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质疑所提供的产品在官网查询不到。经核查,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型号众多,部分产品也可根据要求做定制化生产,以满足参数要求供货。所以并没有将所有的产品、型号一一公布在官网,广西南宁商菱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了该项产品厂家惠州市源立实业有限公司盖章出具的说明函,说明函确认“40-125”型产品为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对产品的质量及相关服务做出承诺,保证能有效的履行采购合同。不存在虚假投标。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磋商报价表中,第7-55项货物(PP-R塑料热水管、热水管保温、闸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可调式减压阀、流量平衡阀、泄水阀、截止阀、水表、压力表、橡胶软件头、自动排气阀、电动三通阀)的生产厂家为佛山市永穗不锈钢有限公司,经我公司查询,该厂家经验范围并不具备生产或者制造的资格,但中标供应商报价表中第7-55项货物(PP-R塑料热水管、热水管保温、闸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可调式减压阀、流量平衡阀、泄水阀、截止阀、水表、压力表、橡胶软件头、自动排气阀、电动三通阀)。生产厂家为佛山市永穗不锈钢有限公司。经我公司查询,该厂家经营范围并不具备生产或者制造的资质,但中标供应商报价表中却写其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中标供应商属于用虚假材料竞标,其响应文件应做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2回复:贵公司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没有明确供应商不能超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也没有明确制造商不能超经营范围生产产品。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对于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生产和经营的招标项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已无法反映该企业是否已经获得相关行政许可....,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删除了《民法通则》中“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的规定,并在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除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如食品、药品、媒体、出版等行业获得行政许可才可以经营)外,法律并没有禁止供应商超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因此,营业执照中已登记的范围很难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主体实际可以经营的范围,也无法直接反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是否已获得批准。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的许可类经营活动不直接等同于“未获得批准”,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即便经营范围中暂时还没有体现相关内容,但已依法取得了批准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只需按程序去变更经营范围即可。
综上,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范围属于依法登记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除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外,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影响其订立合同的有效性。经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关质疑诉求予以驳回。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地址:桂平市人民西路7号
联系方式:潘工 0775-337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平市新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桂江中路绿塘小区南二巷8号
联系方式:陈工 0775-3397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75-339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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