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3-24304896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2-23308067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老师18622817376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 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0733-2430489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一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半台米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注册成立时 间不少于三年(含)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 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办公场所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 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 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有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保缴纳人数、缴费所属时 期),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 记录的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5)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不少于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直接缴纳人 数不得低于10人(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被授权人)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 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 资料不予认定; (6)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及声明(见附件1-3至附件1-5),内容应包括: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 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须提供承诺 函; 2)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虚作假、 欺骗、欺诈等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如本项目成交,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或转让等,成交后能够直接 与采购人签署协议;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如果存在亲属关系,须承诺不影响 本次采购的公正性。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服务平台”(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由采购代理机 构在单一来源采购当日查询;以商务谈判小组确认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方式:留存于谈判记录);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8)供应商若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有关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经查询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金(2018)9号《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 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标书款): 每套人民币 18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 主选择购买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塔)1612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塔)1612 室 七、其他 1、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项目名称: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市级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项。 (2)技术服务需求: 1)服务目标 完成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电子化、教育收费财政专户电子化管理,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业务系统对接,以电子凭证库为核心,建立安全支撑 体系,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取消现有纸质凭证单据,全程使用电子凭证管理,实 现资金支付、收款和收支报表等业务全链条电子化,提升工作效率、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2)业务需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电子化:完成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支付、资金退 款、资金收款业务全链条电子化。教育收费财政专户电子化完成教育收费财政专户资金清 算业务全链条电子化。 3)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天津市财政局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财办(2024〕28号) 要求,提升国库管理系统安全性,实现财政数据网络自动化传输,下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市级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津财库<2024>38 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的通知》(津财 库<2024>42 号)《天津市市级教育收费财政专户资金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要求 在 2024 年底前完成,2025 年1月1日正式上线。 为了满足天津市财政局的要求,我行作为市级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需要开展市级财政专户纳 入预算一体化电子化系统的部署。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作为开发实施服务商。主要理由: 1.中科江南全程参与天津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实行电子化管理办法的制定。 2.代理银行、电子签章库均由中科江南提供实施服务,项目开展过程中需与各级财政、代理 银行实施测试联调,选择该公司能确保实现数据交互,并保证数据完整性,有利于确保该项 目规范性、一致性及业务延续性,降低项目风险。 3.电子凭证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各省市使用全国统一推广的电子凭证库,北京中科江 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招标确定的电子凭证库开发商。 女! 4.根据中国光大银行与中科江南签署的采购合同,目前由中科江南负责全行电子凭证库、电 子印章系统的实施部署和运维服务工作,本次市级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电子 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需要依托于总行集中部署的系统,与中科江南进行合作无需重新开发 预算一体化所需的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库系统,大大节约开发成本的同时,更有利于按照 财政的时间节点开展测试对接,保证系统的如期上线。 为保证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项目风险加快实施进度,符合天津市财政局制订的实施规范 要求,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规范性和业务延续性要求。符合《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采购管理颁发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单一来源。(一)供应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 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的。”经外部专家论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形 式进行采购,选择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此平台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2、公示期限 2024 年12月4日至 2024 年12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3号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2-23308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南路天津环球金融中心1612 联系人: 尹老师、何老师 电 话: 18622817376 电子邮件: tjjdsbzbj@163.com 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j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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