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道331广洋湖镇连接线亮化二期EPC工程招标公告
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路灯
项目方案设计
缺陷修复
初步设计
EPC
连接线亮化
施工图设计
配电箱
管线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徐工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江南招2023-BYJN-050
1.招标条件
省道331广洋湖镇连接线亮化二期EPC工程,招标人为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宝应县广洋湖镇
(2)总投资额:约95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31省道广洋湖连接线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2)配电箱、路灯、管线工程施工;(3)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3.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以下①资质和②资质
①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 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拟派。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具备以下①或②作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项目业绩)(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无需提供));
4.报名要求
(1)施工资质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证书(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能反应2022年12月-2023年2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能反应2022年12月-2023年2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申请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7)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
(8)施工单位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9)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宝应县开发区荷香路999号)
6.其他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665225185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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