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72023105001
预算金额1384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磊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民佶022-23239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3105001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备[2023]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848.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和专项债:13848.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870.3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5870.33平方米,总用地面积34470.6㎡,总建筑面积15870.33㎡,其中保留原有建筑面积4360.33㎡,新建建筑面积11510㎡。保留原有的办公楼、展销中心(1#库房)、食堂(3#库房)、加工车间、工业展示(抛光车间)及交通厅,新建大米加工车间、初清车间/烘干车间/卸粮棚、稻谷仓、浅圆仓以及门卫等,建筑面积为15870.3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4.1米,总投资额13848.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设备,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烘干仓储部分:1.湿稻谷接收、清理、暂存、烘干、仓储;大米加工部分:1.加工稻谷清理、去石砻谷、分选;2.白米加工;3.白米抛光、色选、分级整理;4.成品打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中标单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维修保养期内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总投资额2978.776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将上述资料、投标确认单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手机号发至 tjfyzxzb3@163.com,邮件主题为该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全称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常永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46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薛磊电话:69591096
传  真:6959109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管浩丞、张典电话:022-23239906
传  真:022-23239906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薛磊
电话:69591096传真:6959109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46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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