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古井交酒电动车防爆改造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机构 |
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14时00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林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20600.00元 综合得分:93.6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25000.00元 综合得分:87.63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霸特尔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41000.00元 综合得分:44.05分 |
公示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2021年04月2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58667、18095678185 邮箱:anhuijiuan@163.com |
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古井集团官网(http://www.gujing.com)、古井集团SRM平台(http://www.gujinggong.cn:8010)上发布。 |
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