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FH24-03-10f地块(舒家区块)建设项目房地产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14 03: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奉化区FH24-03-10f地块(舒家区块)建设项目房地产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奉化区FH24-03-10f地块(舒家区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0213-04-01-917993备案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地产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5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93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6037㎡,总建筑面积约80681.4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岳林街道,地块东至规划金峰路,南至中山东路,西、北至用地范围线。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含品牌使用),除征地拆迁、监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的审计、代理外,代建开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负责项目建设前期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电梯、空气能、空调等集采由乙方负责采购工作、甲方负责合同签订及支付),室外(红线内、外)配套工程建设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负责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含移交至城建档案馆)、房产代销、项目产权办理、销售交付以及项目整体移交(包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等)、质量保修等全过程代建开发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37855.4828万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其中合同签订后34个月内完成项目联合竣工验并具备交付条件,营销服务期截止时间为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并统一交房后8个月)。
2.5质量要求: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文明要求: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FH24-03-10f地块(舒家区块)建设项目房地产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一)投标人:
3.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以下①、②、③和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房地产代建开发的能力。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③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④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房地产代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与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为同一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上述人员均不可相互兼任。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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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东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574-886806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 系 人:汤幸杰
联系电话:1348668206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