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施工场站标段(网)(第1次补遗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施工场站标段(网)(第1次补遗澄清)
日期:2024-12-20
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施工场站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施工场站标段做如下变更,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次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
 
二、原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1日18时30分。
 
三、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电子保函或保单中的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4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下方附件)。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泸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泸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场站标段招标文件及《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云山坝至茅溪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施工场站标段补遗书(01号)》对保函或保单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4年12月24日的电子保函或保单同样适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原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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