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69万元
招标公司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1803645826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5301470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有关供应商:
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
地点:如东县大豫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纬十一路南侧、匡河北侧
三、采购方式:询价。招标控制价:286909.82元,最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详见《操作手册》。请贵单位接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36458262
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301470777
【8.22最终挂网】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doc
询价采购公告
有关供应商:
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
地点:如东县大豫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纬十一路南侧、匡河北侧
三、采购方式:询价。招标控制价:286909.82元,最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详见《操作手册》。请贵单位接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36458262
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301470777
【8.22最终挂网】如东县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屋面维修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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