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czx[cs]2020004
预算金额12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CZX[CS]2020004的连江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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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99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不少于976人,其中线上线下融合班50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244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1244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农业农村局指定乡镇;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并完成履约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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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培训任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020-12-05
2 50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020-12-1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最高单价限价:260元/人.天 预算总价:127万元 数量:不少于976人(每人培训5天),其中线上线下融合班50人 折扣率:98% 实际结算单价:254.8元/人.天 实际结算总价:127万元 实际结算培训人数:不少于997人(每人培训5天),其中线上线下融合班50人 一、技术要求 1、目标任务 聚焦连江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今年培训的专业类型分成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2020年全县培训997人,其中线上线下融合班50人。 2、重点工作 (一)选准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鼓励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培训(实训)工作,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 (二)强化分类培训。重点围绕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两个类型开展培训:一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二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要求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中全面嵌入电商课程内容,大力提升广大农民运用手机获取信息、管理生产和网络销售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方式,通过福建电视台、“云上智农”APP、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慧农信”等平台,大力普及电商知识和应用技术,推动农村网络应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人。 (三)推进分层培训。按照“省抓示范培训、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分层培训。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我县主要负责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5天),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3天)。其中,线上线下融合班(50人)每人线上培训不少于8学时。 (四)创新培训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一是要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二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能力拓展课由乙方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乙方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三是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五)提升培训能力。加强教学资源开发。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开发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培育教材,并录入教材库,不断充实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库。 3、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甲方根据年度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做好培训监督管理和政策落实等工作。乙方负责组织参训对象,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培训对象、选定培训主体、并于开班1周前制定培训计划报送甲方审核。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训人员,要逐一加以备注,并在每月上报培训人数时注明贫困户参训人数。要加强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扶持、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 (二)确定补助标准。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按每人每天254.8元补助标准(按每天8学时计,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线上培训由乙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运营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支付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宣传、聘请授课专家教师、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到企业(基地)实训、现场操作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乙方没有提供免费伙食或住宿的,应给予参训人员补贴每人每天80元。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和省级师资培训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绩效管理。乙方要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并强化对乙方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训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甲方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1)培训任务完成时间: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定时限内培训任务完成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20%; (2)培训服务满意度: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15%; (3)满意度调查参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合同总价款5%,该项封顶扣15%。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或甲方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扣合同款,协商不一致依法仲裁或起诉。 (四)疫情防控预案。乙方应根据培训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 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学员需全程随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入会场; (2)学员每人每天由乙方发放1个口罩,培训全程佩戴口罩; (3)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2℃)者方可进入; (4)乙方负责提前做好培训会场消杀,参训人员保持间距1米以上。 (五)商业意外保险。乙方成交后应为培训班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六)做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保障工作,培训过程全程影像记录等。 (七)提供每期培训班新闻宣传报道材料(图文),培训总结等项目要求的所有材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住所: 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29号B座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26183339
联系方法: 188050143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000700005547-000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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