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健身设备设施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面向供应商公开征集技术解决方案,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体能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需求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体能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我部实际需求,计划进行室内、外健身器材购置和场地改造,内容如下:
1.室外器材包括:地面塑胶基础面层、智能化体测器材、智能健身器材、力量型健身器材、徒手组合健身器材、400M跑道喷涂等。
2.室内器材包括:室内健身房环境改造,商用跑步机、椭圆机等有氧健身器材,卧推、深蹲、扩胸、低拉等无氧健身器材。
3.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约400万元(以后续实际招标为准)
四、预计完成采购时间和供货周期
2024年6月,2个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意见受理
1.受理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
2.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方,邮件主题为:体能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司名称;供应商需提供保营业执照、意见反馈表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和DOC版,发送至邮箱364360575@qq.com(原件邮寄);
3.供应商提交的反馈意见,或者帮助完善参数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联系人:章老师,02580840887
杨老师,02580840699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交的反馈意见,我方不作书面回复,但将作为我部后续论证完善需求方案的重要参考;
3.供应商反馈意见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江苏省南京市某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