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718.7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2042055
预算金额2718.73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和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仁龙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崎1594073359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9
公告正文
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2042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2718.73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和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
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衿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0年05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东新街7-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中粮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中粮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南。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配合总承包达成总承包工程的标准。
招标范围:
2.1负责全部消防电系统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的供应及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
系统、消防设备配电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2.2负责全部消防水系统包括不限于以下设备设施的供应及安装
a、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含室外消火栓井室等)
b、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水炮系统
d、预作用系统
e、室外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供应及安装(含井室)。
2.3负责防火卷帘门的供应及安装;卷帘门轴包箱采用镀锌钢板(卷轴及包厢至梁底、板下
防火封堵)、卷帘防火封堵、控制箱、导轨封堵、卷帘底托(装修底托、底托颜色与装修相
同)。
2.4负责防排烟系统供应及安装(含新排风和防排烟的兼用设备及管道)。
2.5负责消防泵房内全部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管线及消防智能巡检柜、电源柜、控制
柜、消防水泵、阀门、水泵等)。
2.6负责报警阀室设备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末端试水阀、报警
阀组、检修阀门、警铃等)。
2.7高位水箱间:所有设备、水箱、管道的供应及浮球阀等相关配件安装
2.8全部灭火器的采购及安装。
2.9全部消防设施的标示制作及安装,标准符合附件:《大悦城重点机房安全可视化管理指
南》要求。
2.10设备控制箱至末端设备设施的电线电缆采购、安装、调试。
2.11负责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管线桥架施工穿越楼板、防火墙的开孔、预留套管和管道之
间的封堵、防火封堵及恢复等。(封堵为预埋套管和管道之间封堵)
2.12气体灭火系统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及安装、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2.13负责所有挡烟垂壁采购及安装。
2.14负责自暗埋消防电气管道至消防设备安装所需的剔凿或明配管。
2.15负责自消防控制中心等电位接地箱至消防柜等电位的连接。
2.16负责消防所有水电系统所用电线电缆采购安装调试。
2.17负责B馆与E馆连廊消防水电工程,及从D馆消控中心至E馆的消防路由所涉及的拆
除及恢复工程。(暂定数量)拆除受本工程机电、消防、弱电系统新安装部分对D馆原消防
影响之消防管线设备拆除及恢复工作(暂定数量)。
2.18配合装修单位的拆改。
2.19负责所有消防末端点位追位。
2.20负责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取水口、室外消防水电系统管线等的消防外网相
关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2.21人防区域的消防工程包含在此合同中(不包含人防区防排烟系统但包含消防控制手动
控制盘及消防模块的管线)。
2.22负责开业前商铺的消防改造工程,改造费用另计,不含在此次报价中,由承包商与商
铺租户签订改造合同确定,材料价格不能高于附件《沈阳大悦城消防零星改造工程清单》。
2.23在整体消防系统工程调试中负责总协调及验收之工作,且牵头组织消防检测及验收之
工作,承担所有消防检测(含消防系统等所有内容)、验收(包括且不限于非本承包范围但
属消防验收项)的所有费用。满足总承包商要求消防系统之配合检测及验收时间,整体通过
消防检测及验收(含商铺内消防验收工作)。并配合总承包商及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
案等工作(承担相应费用)。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商有责任视察现场,并细阅图纸及工程规范务求对所需工
程的领域范围得到完全满意的掌握并实施。
3.工程计划工期:
裙房: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消防验收取证日期:2022年4月1日
塔楼: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4月29日
4.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00022410902
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置地招标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和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
联系人:张仁龙
电话:024-24337172
电子邮件:zlsy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吴崎、李闯
电话:15940733593
电子邮件:2859625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T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盖章)
(招标编号:GXTC-A-2042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2718.73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和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
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衿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0年05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东新街7-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中粮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中粮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南。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配合总承包达成总承包工程的标准。
招标范围:
2.1负责全部消防电系统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的供应及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
系统、消防设备配电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2.2负责全部消防水系统包括不限于以下设备设施的供应及安装
a、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含室外消火栓井室等)
b、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水炮系统
d、预作用系统
e、室外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供应及安装(含井室)。
2.3负责防火卷帘门的供应及安装;卷帘门轴包箱采用镀锌钢板(卷轴及包厢至梁底、板下
防火封堵)、卷帘防火封堵、控制箱、导轨封堵、卷帘底托(装修底托、底托颜色与装修相
同)。
2.4负责防排烟系统供应及安装(含新排风和防排烟的兼用设备及管道)。
2.5负责消防泵房内全部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管线及消防智能巡检柜、电源柜、控制
柜、消防水泵、阀门、水泵等)。
2.6负责报警阀室设备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末端试水阀、报警
阀组、检修阀门、警铃等)。
2.7高位水箱间:所有设备、水箱、管道的供应及浮球阀等相关配件安装
2.8全部灭火器的采购及安装。
2.9全部消防设施的标示制作及安装,标准符合附件:《大悦城重点机房安全可视化管理指
南》要求。
2.10设备控制箱至末端设备设施的电线电缆采购、安装、调试。
2.11负责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管线桥架施工穿越楼板、防火墙的开孔、预留套管和管道之
间的封堵、防火封堵及恢复等。(封堵为预埋套管和管道之间封堵)
2.12气体灭火系统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及安装、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2.13负责所有挡烟垂壁采购及安装。
2.14负责自暗埋消防电气管道至消防设备安装所需的剔凿或明配管。
2.15负责自消防控制中心等电位接地箱至消防柜等电位的连接。
2.16负责消防所有水电系统所用电线电缆采购安装调试。
2.17负责B馆与E馆连廊消防水电工程,及从D馆消控中心至E馆的消防路由所涉及的拆
除及恢复工程。(暂定数量)拆除受本工程机电、消防、弱电系统新安装部分对D馆原消防
影响之消防管线设备拆除及恢复工作(暂定数量)。
2.18配合装修单位的拆改。
2.19负责所有消防末端点位追位。
2.20负责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取水口、室外消防水电系统管线等的消防外网相
关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2.21人防区域的消防工程包含在此合同中(不包含人防区防排烟系统但包含消防控制手动
控制盘及消防模块的管线)。
2.22负责开业前商铺的消防改造工程,改造费用另计,不含在此次报价中,由承包商与商
铺租户签订改造合同确定,材料价格不能高于附件《沈阳大悦城消防零星改造工程清单》。
2.23在整体消防系统工程调试中负责总协调及验收之工作,且牵头组织消防检测及验收之
工作,承担所有消防检测(含消防系统等所有内容)、验收(包括且不限于非本承包范围但
属消防验收项)的所有费用。满足总承包商要求消防系统之配合检测及验收时间,整体通过
消防检测及验收(含商铺内消防验收工作)。并配合总承包商及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
案等工作(承担相应费用)。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商有责任视察现场,并细阅图纸及工程规范务求对所需工
程的领域范围得到完全满意的掌握并实施。
3.工程计划工期:
裙房: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消防验收取证日期:2022年4月1日
塔楼: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4月29日
4.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00022410902
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置地招标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和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
联系人:张仁龙
电话:024-24337172
电子邮件:zlsy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吴崎、李闯
电话:15940733593
电子邮件:2859625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T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