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征收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A-ZB(2018)-069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征收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2018年10月11日党政联席会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邱隘镇
项目规模:拆除面积94879.5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分残值费用和拆房、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两种。残值费为678863元,该费用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拆房、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2204599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浮动区间为-4%(含)至-10%(含),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范围为1984139元(含)至2116415元(含),该费用在中标人完成拆除任务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具体详见宁波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鄞州区邱隘镇邱一村棚改一期房屋机械拆除成本价值评估报告》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鄞州区邱隘镇邱一村所属区域范围内的部分集体住宅房屋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场地平整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地内道路持平(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安全要求:合格,杜绝安全事故
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的拆除计划按时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和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3.3.1专职安全员1名;
3.3.2具有建筑(物)拆除或构筑物拆除的营业范围,且有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拆除过单项合同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6人工工资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3.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贰万玖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银行账号:81160101302148876
截止时间:2018年11 月14日16时00分(以资金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陶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叶工 18957429990、187574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