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龙岗区国高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引导、辅导区内企业申报认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龙岗区国高培育及认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服务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工作目标
  1.配合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完成市里和区里下达的国高企业认定任务指标;
  2.协助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做好龙岗区的国高培育和认定辅导工作;
  3.协助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后台支持工作;
  4.协助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做好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科技企业招商的前期筛选调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培育库的建设工作。建立2023年龙岗区国高培育数据库,初步满足申报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不少于5000家。密切跟踪服务库内企业的申报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库内企业的申报状态。
  2.宣传发动工作。配合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安排专业人员,对接区各街道办协助发动企业申报国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充分讲解国高申报有关事项,组织不少于15场培训辅导活动,提供7*24网络和电话答疑。
  3.个性化服务及实时跟踪服务工作。对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提供的区内重点企业名单,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服务,指导企业准备申报资料,协助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等全流程辅导服务。建立企业申报进度跟踪体系,持续跟进企业国高申报准备进展情况;根据企业的申报批次进行进度提醒服务。一对一材料辅导不少于400家。
  4.国高复议工作。协助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开展国高复议相关工作。
  5.国高企业数据分析工作。提供2023年专业服务工作总结、2023年龙岗区国高企业申报认定情况分析及龙岗区国高企业整体分析报告。
  6.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咨询、后台数据预审服务及信息抽查工作,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
  7.筛查及整理全国范围内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头部企业及重点企业相关信息,协助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开展招商工作。每个行业不少于100家。
  三、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9.8万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服务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不得以低于其服务成本的价格报价。
  四、项目服务时间
  一年。
  五、资质要求
  1.服务商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服务商具备所投咨询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登记信息为准)。
  3.服务商必须具有为企业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和咨询的相关专业服务能力,从事该类服务三年以上,近三年负责过3项以上(含)同类委托项目,须提供与政府科技部门签订的合同等资料。
  4.服务商要求全职员工10人以上,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须提供员工近6个月社保资料证明。
  5.服务商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等问题。
  六、申请材料
  1.“2023年龙岗区国高培育及认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含具体工作方案、进度安排、报价、报价承诺函等;报价应有明细子项。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社保资料,团队人员学历、资质资料,近三年服务案例报告(含服务覆盖面、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成效等),合同等佐证材料。
  3.提供三个诚信文件: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
  4.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
  七、评分方法
采购评分表
序号
分数
评标内容

一、方案部分(总分60分)
1
工作方案(50分)
评分标准: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重难点分析到位,工作思路清晰,内容设置合理,进度安排得当,工作方法具有可操作性。

2
项目团队(10分)
评分标准:项目团队综合评价,提供专门对接人员本科、中级或其他同等资质证明。

二、经验部分(总分30分)
1
服务数量(10分)
评分标准:3个项目成功案例得4分,每增加一个成功案例加2分直至满分。与政府部门签订的企业培育服务类型项目才能作为案例。

2
服务质量(20分)
评分标准:服务覆盖面、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成效等综合评价。

三、预算部分(总分10分)
1
总体预算(10分)
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投标文件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按照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合计(100分)


  八、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邮箱:lgkccgk@lg.gov.cn,纸质件一式两份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欢迎广大企业及机构踊跃参与。
  2.服务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尽事宜,请与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联系。
  联系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609;联系人:成果转化科;电话:0755-28996369,0755-28930852。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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