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新建“智能叫号系统、智能辅助系统、惠企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文件要求 |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 ||||||||||||||||||||||||||||||||||||
★服务的基本要求 | 目的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以用户为中心”,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先进技术,结合沈河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补齐短板、服务流程,提升集成服务的能力,与智能化设备进行深度融合,实现软硬件一体化管理;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叫号系统、智能辅助系统、惠企服务系统;为市民提供全面、便捷、高效、智慧的大厅应用服务体验,助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品牌“添砖加瓦”。 | ||||||||||||||||||||||||||||||||||||
★服务详细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 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与沈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沈河区公众号系统无缝对接,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接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 功能名称及功能描述 1.智能叫号系统 1.1.办事指南:应支持办事指南的查看,与门户网站发布的办事指南同步,通过接口程序将办事指南推送到微信小程序。可支持通过查询微信小程序应用查看办事指南,及时了解最新的办事指南。应根据排队叫号事项次数自动排序,将高频事项前置,让申请人可以快速找到对应事项。 1.2.预约服务 ⑴排队展示:应提供排队展示功能,可以查看大厅下各个窗口的排队情况,为办事人提供各个大厅实时排队情况。 ⑵在线预约: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展示当前事项可预约的时间段及可预约人数,群众确认后可提交预约申请。 ⑶我的预约 ①电子凭证:排队预约后需将办理人、预约时段、排队序号信息生成电子凭证,同时需将信息自动推送到排队叫号系统中,排队叫号系统根据预约时段及排队序号进行叫号。 ②取消预约:在预约时间段内,需支持取消预约。支持在微信端上进行操作。 1.3.智能推送:应提供智能推送功能,根据申请人叫号所选的事项,智能推送与该事项相关的办理事项指南。 1.4.延长审批预约服务:需包含预约登记、材料上传、预约审批、结果反馈功能。 1.5.满意度评价:需与市好差评系统对接,将市好差评与排队叫号服务进行关联,实现从叫号到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1.6.后台管理 ⑴诚信管理:需提供诚信管理,诚信管理主要需包括黑名单规则配置、黑名单人员管理。 ⑵关怀服务:应支持通过获取申报人空间中个人基本信息数据,智能分析出生日、结婚纪念日时间相关重要节日,通过后台编辑文本,将祝福关怀信息自动推送至申请人。 ⑶爱心叫号:针对老年人群、听力障碍人群特殊人群,系统应支持借助卡片接收器为这类人群提供人性化的取叫号服务。到号时,卡片接收器需发光并且振动,为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的叫号提醒服务。 ⑷公平叫号:系统在叫号时,需判断出当天叫号较少的窗口,优先分配叫号,防止大厅业务量较少时,系统默认将号都派给第一个窗口,导致一天下来,第一个窗口办理的业务量比其他窗口都多,而一些部门又存在业务量考核,引起其他窗口人员不满。 ⑸取号联办:针对办事群众一次需要办理多个事项的情况,系统应支持按照主题引导群众一次选择多个事项进行办事取号,同时还应支持任意选择多个不同事项进行办事取号,当办了第一个事项后,自动将号码分配到下一个事项的办理窗口队列中,不需要重复取号,可以连续进行事项的办理。 2.智能辅助系统 2.1.智能引导系统 ⑴VR全景导视系统:针对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众多、楼层布局复杂、办事人员寻路难等问题,应通过建设VR全景导视系统,让办事群众全方位地了解整个政务大厅的实景情况。需支持办事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扫码方式进入全景导视系统,通过漫游的方式了解大厅各楼层、各窗口的布局情况,让办事群众不用到现场就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大厅现场的环境,方便后期到达现场后能够快速地找到办事窗口。 ⑵楼层引导服务:通过定制符合现场平面图的楼层引导软件,应支持以平面图的形式展现出政务服务中心各个楼层区域分布,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自动引导服务,并支撑在平面地图上选择想去的目的地位置,在确认导引服务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路线引导,指导办事群众如何前往,提升办事体验。 2.2.无人值守工作台服务 ⑴查询服务:应为办事人提供统一查询服务,通过对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民婚姻登记信息、残疾人信息查询、水费查询、用水清单查询、缴费记录查询、用水趋势查询信息的查询服务。 ⑵证明开具与打印功能:应支持申请人通过无人值守工作台终端的证明开具模块,享受自助证明开具服务,通过调用市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证明信息,申请人可以直接进行证明的开具,并将开具后的证明进行打印。 2.3.业务安全接入系统 ⑴网关管理:支持流量代理,所有终端的应用访问流量都被引流到代理网关。 支持端口隐藏,SPA单包授权,只有完成了身份验证的访问才能连接到业务。 支持标准TLS加密技术,保证通信加密,并且支持国密算法加密。 支持Client Hello 敲门验证。 ⑵资源管理:支持针对应用进行分组,统一管理。 支持b/s、c/s应用代理。 支持不同应用资源对应不同代理网关进行代理。 支持http、https。 支持代理接入和L3网络接入。 支持强制转换https代理。 支持应用资源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 支持特殊应用在未通过认证前通过连接云建立安全通道发布。即不满足零信任 先认证后连接的条件的应用,通过透明代理特殊发布。 ⑶用户管理:支持用户的增删改查;支持批量删除用户。 支持创建用户组,每个用户可以属于不同组,每个组只有一个父组。每个用户也可以不属于任何组。不属于任何组的用户也可以关联到用户角色参与应用的授权。 支持添加和删除用户访问代理网关系统需要使用的电脑终端信息。 ⑷认证管理:支持2种身份认证方式:本地认证、短信认证。 支持设置组合身份认证方式,组合模式下支持设置全满足或任一满足即可认证通过。 支持设置是否需要辅助认证,即多因子认证。 多因子认证支持短信方式。第二因子认证页面在第一次认证完之后页面跳转展示。 支持设置认证门户显示内容,3种显示方式:1、账号密码 2、证书3、账号+证书组合。 支持设置本地认证初次登陆密码强制修改。密码强度可以配置4个维度:数字位数、大写字母位数、小写字母位数、特殊字符位数。 支持短信方式实现多因子认证第二因子。仅支持短信网关,支持短信内容设置。 ⑸策略管理:支持设置策略,控制账号访问业务的终端绑定个数。配置时按用户组设置(非单个用户设置)。 支持基于ip地址和时间范围的策略设置。即允许ip地址某范围内终端+在指定时间段内访问;支持设置为是否全局信任策略。 支持在连接云的最小访问权限控制模式下,开辟一个例外白名单。设置基于用户组+例外ip地址方式。 支持基于应用系统配置流控策略 支持三种控制类型:①、单个请求大小限制,超过丢弃不处理;②、限制单位时间内请求数量,超过丢弃不处理;③、限制总请求并发数,超过丢弃不处理;支持设置受控策略的生效时间范围。 支持对用户角色授权相关应用,支持对应用和应用组的授权。 ⑹日志与会话管理:支持本地存储日志以及日志服务器配置;支持syslog同步。 支持用户日志、管理员日志、系统日志、用户会话日志存储、查看操作、下载。 当前在线的用户列表,支持终止时间过长的会话;当前登录的用户和应用信息。 ⑺系统管理:支持配置公钥证书以证明客户端身份。 支持将系统的配置信息备份到一个文件,或用备份文件恢复一个配置备份。 支持设定系统的安全参数,如加密算法强度,各类超时时长,锁定周期。 支持设定用户登录界面的相关文字,图片和效果配置信息。 3.惠企服务系统 3.1.企业帮扶平台 ⑴企业帮扶平台登录认证及首页: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平台,展示企业库、包保人员库、政策库、项目管家基本信息、服务入口,提供效能数据统计。 ⑵企业库:需要建设企业库,梳理企业库关联标签,并进行关联标签辨别与提取,通过系统架构能力为海量企业数据制定多维度标签,通过AI自动标签及人工补充画像标签两部分能力的结合,实现企业与包保人员关系、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综合管理。 ⑶包保人员库:需要建设包保人员库,梳理包保人员库关联标签,通过对于信息来源分析,规范数据标准建设,为不同系统间复用及管理数据做好容错设计,并与企业信息的关联能力建立,实现通过包保人员与企业关系映射实现一对多管理。 ⑷政策库:需要建设政策库,梳理政策内容数据,进行关联标签辨别及提取,通过系统架构能力为政策数据制定多维度标签,通过AI自动标签及人工补充画像标签两部分能力结合,实现政策标签与企业画像标签做匹配,实现政策的个性、精准推送。 ⑸画像库:需要基于全辽宁省数据资源,结合申请国家平台数据资源,进行企业画像收录与建设,主要包括:用户画像标签管理、标签判定规则管理、用户画像自动标注引擎、用户画像共享服务接口。通过多维度的标签维护与收录,实现多维度标签下的数据关联匹配。 ⑹标签管理:需要实现内容标签与用户/企业标签的维护及关系匹配,通过画像标签维护及补充能力,实现多维度标签下的数据关联匹配,提升数据间匹配关联的高准确性,实现精准推送。 ⑺项目管家信息:需要通过列表形式展现项目管家信息,每单条项目管家信息均可实现查看、编辑功能,在二级页面展示项目管家信息及所包保企业信息,展示信息内容包括项目管家姓名、项目管家联系电话、项目管家所在地区、项目管家职务、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⑻企业信息:需要通过列表页展现全量的企业信息及对应的项目管家,每单条企业信息下可实现查看、编辑其对应的项目管家,企业自身信息不支持修改功能。 ⑼政策推荐:需要对国家及地方政策进行动态更新,包括对企业的标签梳理形成企业画像,通过政策模型与企业ß画像匹配,为企业主动推送相关惠企政策。 ⑽效能统计模块:需要支持多维度信息统计,实时监控企业库、包保人员库、政策库,统计信息包括企业信息、政策信息、包保人员信息,统计信息支持数据导出功能。 3.2.特色专栏专区 ⑴政策专区:需要提供PC段政策专区服务,并需包含专区首页、申报月历、政策推荐、政策体检、项目申报、政策智能搜索/分类导航、通知公告功能。 ⑵文旅专区:需要设立美食、城市探索、文化鉴赏不同类型的文旅资讯、重点景点的推荐及导航、游玩推荐专栏以沈河四季的维度展示、文旅政策法规查询、便民查询。 ⑶金融专区:需要设立企业融资信贷模块,做贷款匹配、融资需求发布,可展示各类热门贷款类型、各类热门贷款产品,并接入金融计算器相关的小工具;并实现对金融事项的办理,金融类政策的查询,金融常见问题的解答。 ⑷楼宇专区:需要展示沈河区重点写字楼概况,重点企业入驻情况展示,通过地图形式展示写字楼的位置及企业情况,接入导航功能。企业入驻沈河区相关政策展示及查询。 ⑸一老一小专区功能:需要专区以“生育”为场景主题,面向孕妇、育儿人士群体,提供孕检、生育、出生登记生育相关全流程服务专栏跳转。需要为老年人提供福利补贴、养老保障、退休管理、养老机构业务和热门服务的办理入口跳转,以及便民服务查询。 4.智能化硬件设备
注:三年后智能化硬件设备产权归甲方(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 | ||||||||||||||||||||||||||||||||||||
★其它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3年。3年后智能化硬件设备产权归甲方(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23217916。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23217916。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联系方式: 024-24853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4203
联系方式: 02431060408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2321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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