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330521-07-02-9478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2-8072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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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套喷塑生产线及500吨塑粉产品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
湖州德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州德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5月21日,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兴南路3号3号楼5层,是一家从事喷涂加工、涂料制造的公司。
经市场调研,企业租赁浙江嘉耀科技有限公司2500m2厂房,拟购置智能数控折弯机、智能挤出机、智能压片机、智能自动粉碎机、智能环保除尘系统等设备,形成年产20套喷塑生产线及500吨塑粉产品项目。
本项目已经在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5-330521-07-02-94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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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喷塑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③喷塑固化废气:产生量和产生速率均较小,故对环境影响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④投料粉尘、出料粉尘:拟在混料机投料口和出料口、智能自动粉碎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⑤挤出废气:拟在智能挤出机挤出端设置局部密闭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中明确的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路径,实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源强不大,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在非正常工况下,企业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对大气环境排放,对厂界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平时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检修,在采取上述措施情况下,可大大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满足区域纳管条件后立即纳管)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只需根据损耗定期添加新鲜水。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废弃物符合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且产生的危废由资质单位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负责运输。只要企业严格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并合理处置。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和设备养护,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本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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