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5、7#住宅楼更换塑钢推拉窗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139.2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30628-01-01
预算金额1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书记0538-357304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清华0538-3361586
中标公司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9.25万元
中标联系人牛衍奎
公告正文

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5、7#住宅楼更换塑钢推拉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5、7#住宅楼更换塑钢推拉窗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23-07-20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30628-01-01
    2.项目名称: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5、7#住宅楼更换塑钢推拉窗项目
    3.招标控制价:139.5万元
    4.招标人: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肥城市桃园镇前韩庄村
    联系人:尹书记
    联系方式:0538-3573043
    5.代理机构:山东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泰西大街018号
    联系人:赵清华
    联系方式:0538-3361586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认同程度投标总报价(元)工期目标(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392547.42
3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安全无事故
牛衍奎
2
新泰恒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376035.00
3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完全无事故
尹燕护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394418.83
3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安全无事故
王超
4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完全认同
1394694.04
3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安全无事故
宋兆强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4.98
5.0
15.3
0.0
95.28
1
2
新泰恒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4.9
5.0
15.12
0.0
95.02
2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4.96
0.0
13.2
0.0
88.16
3
4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74.96
0.0
13.06
0.0
88.02
4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3
评委A 13.9 ; 评委B 16.6 ; 评委C 15.1 ; 评委D 17.0 ; 评委E 13.9 ;
2
新泰恒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5.12
评委A 14.2 ; 评委B 14.6 ; 评委C 15.4 ; 评委D 17.0 ; 评委E 14.4 ;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2
评委A 12.5 ; 评委B 12.9 ; 评委C 13.0 ; 评委D 13.7 ; 评委E 13.9 ;
4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3.06
评委A 12.1 ; 评委B 12.7 ; 评委C 12.8 ; 评委D 13.4 ; 评委E 14.3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原因及依据
1
山东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A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专职安全员未提供社保证明。。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92547.42元
1
2
新泰恒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76035.0元
2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94418.83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牛衍奎
    中标金额:1392547.42 元
    工期:3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3-07-20 08:30:00
    11.公示日期:2023-07-20 至 2023-07-24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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