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8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shx2023-0705
预算金额19.81万元
招标公司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昕151936882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乔乔189192592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HX2023-070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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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张昕 | 联系电话 | 1519368828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03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GSSHX2023-0705 | 工程-施工 | 198146.12(元) |
公告内容
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西峰区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委托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GSSHX2023-0705
2、项目名称: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庄头村。
4、工程规模:新建蔬菜分拣中心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长30.00米,宽7.00米,建筑高度4.9米,层高4.5米。
5、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7、标段划分:/
8、招标控制价:198146.12元。
9、质量标准: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8时00分至2023年8月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董志初中附近
联 系 人:张昕
电 话:15193688286
代理公司: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晶茂B栋1904室
联 系 人:孙乔乔
电 话:18919259224
甘肃盛恒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董志镇庄头村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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