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成交公告
手柄技术服务合格证保修卡足压相关数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报验装卸专用工具其它伴随服务检验商品包装首购首用信息安全产品压力阵列传感器快递服务电脑控制工地配合措施采用同步带联动导轨压力传感器创新服务高精度力板备品备件整体设计43寸显示器材料设备手套和手臂绑带辅配件紧急维修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附件投影仪底座说明书联结管线网线创新产品规范编制资料提供区域面积技术培训计算机办公设备售后服务技术援助上肢关节训练系统首台套平衡产品调试测试板部件康复训练科研仪器设备步态与平衡功能训练评估系统上肢评定训练系统新零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试运行HDMI线进口产品扶手上肢功能训练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项目管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快递包装情景互动游戏训练计算机产品保险商检足弓指数支持多种站立状态下评估打印机连接线缆复印机前脚掌脚压正版软件制造节能产品使用维修保养监狱企业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后跟脚压躯干绑带上肢训练器主机上肢康复评估报关安全保护伺服电机控制二次运输质量保修免费维保键盘鼠标质量保证试运转平衡功能障碍的评估可针对姿态功能进行评估拆卸竣工图纸通信设备高精度力学传感器强大的数据库管理运送力反馈传感器医疗器械系统装置PC主机监理费订购易损易耗件检测训练系统平均压强无线局域网安装调试
金额
2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s采竞[2023]002号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
中标公司南京凯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S采竞[2023]002号
二、项目名称: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凯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信息新材料产业园1305号
中标(成交)价: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2套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云祥、倪建文(采购代表)、王香(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与南环一路交汇处附近南
联系方式:0519-82821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519-8280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话:0519-82807908
电子邮箱:1084376463@qq.com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附件清单
附件:
附件.docx附件.docx
竞争性谈判.docx竞争性谈判.docx
一、项目概况
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上肢关节训练系统 | 1套 | 国产 |
2 | 步态与平衡功能训练评估系统 | 1套 | 国产 |
三、技术参数
一、平衡
产品招标参数
1.设备适用于脑卒中、脑外伤和儿童脑瘫病人运动与平衡功能障碍的评估和康复训练;
2.具有压力阵列传感器+高精度力板;
3.▲压力传感器数量≥2300个;
4.压力传感器量程>5kg/cm²;
5.压力传感器点阵密度≥1点/cm²;
6.高精度力板包含高精度力学传感器≥4个,可以动态实时效准;
7.▲压力阵列传感器和力学传感器信息可以实时采集、存储、压力图谱显示;
8.▲可采集足压相关数据如足弓指数、平均压强、区域面积、前脚掌脚压、后跟脚压等,辅助分析使用者足弓判断、后跟痛、前掌痛等问题,为足部功能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9.可针对姿态功能进行评估,获取左右脚压力比例等数据,辅助分析姿态相关功能障碍;
10.▲可针对用户平衡功能障碍进行评估,评估参数包括本体感觉、前庭系统、视觉系统、左右侧压力大小和对称度、压力中心分布及轨迹图、几何中心轨迹、接触面积大小、支撑面大小、支撑面轴长、支撑面轴宽等;
11.支持多种站立状态下评估,包含双足睁眼、双足闭眼、单足睁眼和单足闭眼状态;
12.支持多种场景:可在裸足场景、辅具场景、穿鞋场景对用户进行评估与训练;
13.针对用户功能情况设置适宜的训练方案;
14.可记录治疗师账号及其账号下用户的个人评估和训练等数据,提供查询,新增,删除,修改等功能;
配置清单
1.足底压力分布测试板(400*600mm1个/cm²)1台
2.底座及扶手1套
3.计算机1套
4键盘1个
5台车1套
6连接线缆及配套辅件1套
7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1套
二、上肢
一、产品招标参数
1.▲通过力反馈技术进行上肢功能训练,支持被动、助力、主动和抗阻运动模式。
2.力反馈传感器精度≤5‰,量程-0-400N。
3.▲可以模拟≥4种丰富的力学效果,如按需辅助、弹性模拟、冰面模拟、惯性模拟、阻力模拟等。
4.提供≥7款情景互动游戏训练。
5.▲具有≥7种预设轨迹和自定义轨迹。
6.▲具有≥3种安全保护:设备具备紧急停止,限位保护,微型断路装置。
7.被动运动速度:2~18cm/s,连续可调;助力训练中助力≤40N,连续可调。
8.运动范围≥40cm*57cm。
9.设备升降连续可调,上下运动范围为0-400mm。
10.上肢康复评估功能包含上肢主动活动范围、被动活动范围、上肢肌力等多种分析功能。
11.结合伺服电机控制和电脑控制,多种参数可配置。
12.训练中可实时调节活动范围、力量、速度等参数。
13.强大的数据库管理,可记录治疗师账号及其下的用户数据,自动生成训练评估报表,包括时间-力量曲线图、主运动占比、运动偏差率、速度-时间曲线图等,并提供查询、新增、删除、修改、导出pdf及打印等功能。
14.采用同步带联动导轨设计。
15.支持两种以上语言切换。
产品配置清单
1.上肢训练器主机1台
2.43寸显示器1台
3.键盘鼠标1个
4.PC主机1台
5.手套和手臂绑带2套
6.躯干绑带1套
7.手柄1套
8.HDMI线1条
9.网线1条
10.合格证保修卡等1套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
项目编号/包号:JSHS采竞[2023]002号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6
第四章采购需求24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一章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S采竞[2023]X号
2.项目名称: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3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9万元,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上肢关节训练系统 | 1套 | 国产 |
2 | 步态与平衡功能训练评估系统 | 1套 | 国产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若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
(2)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产品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_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_8:00_至_11:00_,下午_14:00_至_17:30_(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8310(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3.方式:现场获取: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三楼8310室
4.售价: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_2023年3月10日_14_点_30__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4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本项目采用线下谈判,请符合谈判条件的响应人应携带规定的材料于竞争性开始前到竞争性地点,进行谈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____________。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3.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的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与南环一路交汇处附近南
联系方式:0519-82821806__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_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_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方式:_0519-82807908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____王晶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0519-82807908__________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__________。□无■有,具体情形:_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_。 |
10.1 | 保证金 | 免收 |
10.2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前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11.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60__日历天。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23.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2807908;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
24.1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缴纳时间: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3.1进口产品
3.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1中小企业定义:
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3.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3.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3.5正版软件
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3.6信息安全产品
3.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3.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8响应费用
3.8.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谈判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
7.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6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用封套加以密封,(含综合单价分析表)。
8.7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装或线装两种方式之一,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等方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9报价
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0.保证金
10.1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1.响应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2.1谈判文件由响应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
12.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响应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提交
13.1响应人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3.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未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不予参加磋商和评审。
14.提交响应截止时间
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评审
16.响应文件的开启
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谈判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6.2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响应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按本须知编制。
16.3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响应文件密封性核查结果。
16.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评审结果宣布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采购代理机构
16.5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拆封响应文件。
16.6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7.谈判小组
17.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7.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六确定成交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终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询问与质疑
23.1询问
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质疑
23.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2.2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23.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23.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代理费
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材料承诺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3)若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产品登记表(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 | (1)∽(3)材料为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审审查材料(所有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否则视作无效响应。 (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响应人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的资料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响应人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谈判文件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此表由代理机构提供)。
2.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最终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终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
3.3.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___。
3.3.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______________。
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
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5.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6.报告违法行为
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上肢评定训练系统及平衡功能评定检测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上肢关节训练系统 | 1套 | 国产 |
2 | 步态与平衡功能训练评估系统 | 1套 | 国产 |
三、技术参数
一、平衡
产品招标参数
1.设备适用于脑卒中、脑外伤和儿童脑瘫病人运动与平衡功能障碍的评估和康复训练;
2.具有压力阵列传感器+高精度力板;
3.▲压力传感器数量≥2300个;
4.压力传感器量程>5kg/cm²;
5.压力传感器点阵密度≥1点/cm²;
6.高精度力板包含高精度力学传感器≥4个,可以动态实时效准;
7.▲压力阵列传感器和力学传感器信息可以实时采集、存储、压力图谱显示;
8.▲可采集足压相关数据如足弓指数、平均压强、区域面积、前脚掌脚压、后跟脚压等,辅助分析使用者足弓判断、后跟痛、前掌痛等问题,为足部功能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9.可针对姿态功能进行评估,获取左右脚压力比例等数据,辅助分析姿态相关功能障碍;
10.▲可针对用户平衡功能障碍进行评估,评估参数包括本体感觉、前庭系统、视觉系统、左右侧压力大小和对称度、压力中心分布及轨迹图、几何中心轨迹、接触面积大小、支撑面大小、支撑面轴长、支撑面轴宽等;
11.支持多种站立状态下评估,包含双足睁眼、双足闭眼、单足睁眼和单足闭眼状态;
12.支持多种场景:可在裸足场景、辅具场景、穿鞋场景对用户进行评估与训练;
13.针对用户功能情况设置适宜的训练方案;
14.可记录治疗师账号及其账号下用户的个人评估和训练等数据,提供查询,新增,删除,修改等功能;
配置清单
1.足底压力分布测试板(400*600mm1个/cm²)1台
2.底座及扶手1套
3.计算机1套
4键盘1个
5台车1套
6连接线缆及配套辅件1套
7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1套
二、上肢
一、产品招标参数
1.▲通过力反馈技术进行上肢功能训练,支持被动、助力、主动和抗阻运动模式。
2.力反馈传感器精度≤5‰,量程-0-400N。
3.▲可以模拟≥4种丰富的力学效果,如按需辅助、弹性模拟、冰面模拟、惯性模拟、阻力模拟等。
4.提供≥7款情景互动游戏训练。
5.▲具有≥7种预设轨迹和自定义轨迹。
6.▲具有≥3种安全保护:设备具备紧急停止,限位保护,微型断路装置。
7.被动运动速度:2~18cm/s,连续可调;助力训练中助力≤40N,连续可调。
8.运动范围≥40cm*57cm。
9.设备升降连续可调,上下运动范围为0-400mm。
10.上肢康复评估功能包含上肢主动活动范围、被动活动范围、上肢肌力等多种分析功能。
11.结合伺服电机控制和电脑控制,多种参数可配置。
12.训练中可实时调节活动范围、力量、速度等参数。
13.强大的数据库管理,可记录治疗师账号及其下的用户数据,自动生成训练评估报表,包括时间-力量曲线图、主运动占比、运动偏差率、速度-时间曲线图等,并提供查询、新增、删除、修改、导出pdf及打印等功能。
14.采用同步带联动导轨设计。
15.支持两种以上语言切换。
产品配置清单
1.上肢训练器主机1台
2.43寸显示器1台
3.键盘鼠标1个
4.PC主机1台
5.手套和手臂绑带2套
6.躯干绑带1套
7.手柄1套
8.HDMI线1条
9.网线1条
10.合格证保修卡等1套
四、特别说明
1、响应人应对本货物进行报价。响应人根据按照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响应表格式对技术指标逐条进行应答,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中标后如不能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所有▲项须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2、响应人所投报的货物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货物的型号、规格和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3、响应人产品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描述一致,如为已成交单位的产品与响应文件中描述不一致,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虚假应标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五、售后服务
中标单位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除特别要求外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单位提供货物保修文件。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交货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详见合同后附件
四、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五、合同总价范围:
1、货物及辅配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3、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作相应调整,乙方应予同意,其单价按投标报价按实结算。
4、合同形式:固定总价模式
六、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响应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
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清单;出厂合格证;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使用中文说明书;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在合同签订一年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合同履行期限
1、交付使用:,(如中标单位未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产生的违约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货物产地:
十一、工作范围
1、本合同的工作范围,必须包括整个制造、采购、运输、报关、商检、装卸及二次运输、安全保护、安装、测试、试运行、政府报验等工作所需的有关人工和材料设备。在完工时应提交操作及维修手册﹑竣工图纸并提供对业主技术人员的培训。
2、主要工作内容有:该项目的所有设备之间的联结管线等,施工费、监理费等均由中标承包商负责。
3、其它工作范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整个系统装置,包括订购、制造、运输、运送到工地、拆卸﹑安装﹑测试和试运转﹑安全保护直至正式移交给业主使用等。
(2)负责及协助业主向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报建、报验收等工作。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设计并配置相关功能。
十二、项目奖惩措施:
1、乙方在交货期未能按照规定时间交货,则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内付款扣除。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令,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甲方按每次1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十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30%,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3.质保期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4.余款在第二次付款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十四、颜色、储放和保护
1、颜色以发包人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
2、货物由承包人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承包人负责。
十五、技术条款
承包人所供货物须符合响应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十六、质量保证
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七、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八、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整项目免费维保期为2年。
十九、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二十、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二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响应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前(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10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二十二、索赔:
1、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2、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二十三、资料提供:
二十四、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二十五、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响应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或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它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
(2)如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
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甲方(供应商):________
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
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_____。
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联合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
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盖章: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
响应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3.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响应人全称: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
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项目管理方案;
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
5)优惠条款或承诺;
6)其他。
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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