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22日10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00-XZDY-G2022-0014
2.项目名称: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376.4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标段一汉桥至和平桥(两岸)和汉桥公园,面积123151O,行道树711株;标段二和平桥至庆云桥(两岸),面积111784O,行道树1299株;标段三庆云桥至西二环路桥(两岸),面积123803O,行道树986株;标段四西二环桥至西三环路桥(两岸),面积146820O,行道树623株;标段五西三环路至技师学院西围墙河北岸、西三环路至丁楼闸河南岸,面积103112O,行道树1918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的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9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9月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售价:免费
四、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0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慧 联系电话:1594904302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一楼109室(开放大学院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徐州市迎宾大道积水坝
联系方式:0516-68900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一楼109室(老广播电视大学院内)
联系方式:15949043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梅
电话:13776780022
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 | 总则 |
(一)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 |
(二)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
(五)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六)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七)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
二 | 招标 |
(九)1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九)2 | 不安排现场考察。 |
(九)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 | 投标 |
(十一)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十二)1(十二)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需分采购包编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5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机械设备的行驶证等)》,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人对“工作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投标人对“养护管理设备配置”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组织机构设置;2.人员配备;3.机械设备;4.绿化养护方案;5.绿化养护作业管理;6.质量管理措施及承诺7.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方案;8.服务方案;(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十三)1 | 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十三)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十四)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标段一:73.8万元人民币,标段二:74.7万元人民币,标段三:71.1万元人民币,标段四:77.7万元人民币,标段五:79.1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完成合同服务的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十六) | 以人民币报价。 |
(十七) | 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十八) | 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十九) |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二十) |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
四 | 开标 |
(二十五)1 |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10: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二十五)3 | 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五 | 评标 |
(二十七)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二十八)1(二十八)1(4) | 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组织实施方案得分顺序排列。三、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五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一、二、三、四、五标段顺序开标、评标。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可以参与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中标。 |
(二十九)(4) |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 | 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七)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七)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
(四十一)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刘晓梅; 联系电话:13776780022;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8号开放大学东一楼109室(开放大学院内)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所中标段投标纸质文件(一正两副)。 |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评分内容 | 项目 | 评 分 依 据 |
价格部分(15分) | 价格(15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1、提供投标人的合同履行期在2019年9月1日后,承担过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的得2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的得2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技术员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园林绿化中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彩色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由项目合同甲方出具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及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该项不得分。技术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4、投标人取得ISO认证,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每少一项证书扣1分,本项最高2分,最低0分。附所有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卖方),经县、市政府采购平台或其他公开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9月1日后,合同内容为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履行期与业主结算发票(3者须同时具备)彩色扫描件,以及合同甲方出具的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及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技术部分(73分) | 组织机构(6分) | 依据机构设置是否健全、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标段特点,养护范围内是否设置固定项目部等情况,综合打分,优得6-5分(含6分和5分),良得5-3分(含3分),一般得3-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人员配备(6分) | ⑴拟派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全面、比例合理,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配置,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5分(含6分和5分);⑵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较全面,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5-3分(含3分);⑶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不够全面,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3-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机械设备(6分) | ⑴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5分(含6分和5分);⑵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能够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5-3分(含3分);⑶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3-0分。水车、货车须提供实物图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买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其他养护管理设备须提供实物图片和购买发票扫描件。各类设备须附上述证明材料。 |
技术部分(73分) | 绿化养护方案 (15分) | ⑴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养护方案,科学合理,季节分明,措施细致且符合标段特点,针对滨河绿化构成形式及常见苗木有具体可行养护措施的,全面具体、得15-11分(含15分和11分);⑵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1-7分(含7分);⑶内容表述不够清楚、措施不全面,缺乏针对性的,得7-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该项得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绿化养护作业管理(12分) | ⑴目标明确,日常养护和综合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自查体系完善,反馈渠道畅通,整改保障措施到位,得12-9分(含12分和9分);⑵目标基本明确,养护管理工作程序较规范,有自查体系、反馈渠道、整改保障措施的,得9-5分(含5分);⑶目标一般,养护管理工作程序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5-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质量管理措施及承诺(10分) | ⑴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制定合理可行措施,保障材料、机械充分使用,始终保持苗木存活率98%-100%的,得10-8分(含10分和8分);⑵目标较明确,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制定措施,保障材料、机械使用,承诺苗木存活率95%-97%的,得8-5分(含5分);⑶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一般,得5-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10分) | ⑴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安全预案(应包括并不限于树木倾倒、断枝,树根隆起和病虫害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害)、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10-8分(含10分和8分);⑵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到位,有一定的针对性,得8-5分(含5分);⑶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一般,得5-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技术部分(73分) | 服务(8分) | 从投标人对采购人日常管理和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按完成的效率和积极性,综合比较评价;优得8-6分(含8分和6分),良得6-3分(含3分),一般得3-0分。 |
评审内容 | 项目 | 评 分 依 据 |
价格部分(15分) | 价格(15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提供投标人的合同履行期在2019年9月1日后,承担过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的得2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的得2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技术员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园林绿化中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彩色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由项目合同甲方出具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及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该项不得分。技术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评价(8分) | 投标人取得ISO认证,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的,每少一项证书扣1分,本项最高2分,最低0分。附所有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12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卖方),经县、市政府采购平台或其他公开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9月1日后,合同内容为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履行期与业主结算发票(3者须同时具备)彩色扫描件,以及合同甲方出具的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及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技术部分(73分) | 组织机构(6分) | 依据机构设置是否健全、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标段特点,养护范围内是否设置固定项目部等情况,综合打分,优得6-5分(含6分和5分),良得5-3分(含3分),一般得3-0分。 |
人员配备(6分) | ⑴拟派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全面、比例合理,且能根据季节性和阶段性养护工作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配置,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5分(含6分和5分);⑵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较全面,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5-3分(含3分);⑶现场工作人员工种配置不够全面,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量化,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3-0分。 | |
机械设备(6分) | ⑴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完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6-5分(含6分和5分);⑵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能够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5-3分(含3分);⑶根据季节性、阶段性及养护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量化配置,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得3-0分.水车、货车须提供实物图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买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其他养护管理设备须提供实物图片和购买发票扫描件。各类设备须附上述证明材料。 | |
道路、广场、公厕保洁方案(8分) | ⑴目标明确,方案完整,日常保洁维护程序规范、措施到位,人员数量、布局分配、班次安排、技能培训完善合理,得8-6分(含8分和6分);⑵目标较为明确,方案基本完整,日常保洁维护程序较为规范,人员数量、布局分配、班次安排、技能培训较为合理,得6-4分(含4分);⑶目标一般,保洁维护程序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4-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
绿化养护方案 (11分) | ⑴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养护方案,科学合理,季节分明,措施细致且符合标段特点,针对滨河绿化构成形式及常见苗木有具体可行养护措施的,全面具体、得11-7分(含11分和7分);⑵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7-3分(含3分);⑶内容表述不够清楚、措施不全面,缺乏针对性的,得3-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该项得0分。 | |
道路保洁、绿化养护作业管理(12分) | ⑴目标明确,日常保洁养护和综合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自查体系完善,反馈渠道畅通,整改保障措施到位,得12-9分(含12分和9分);⑵目标基本明确,保洁养护管理工作程序较规范,有自查体系、反馈渠道、整改保障措施的,得9-5分(含5分);⑶目标一般,保洁养护管理工作程序一般,缺乏针对性的,得5-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
质量管理措施及承诺(10分) | ⑴目标明确,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制定合理可行措施,保障材料、机械充分使用,承诺始终保持道路(含广场、公厕)清洁、设施完好、始终保持苗木存活率98%-100%的,得10-8分(含10分和8分);⑵目标较明确,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制定措施,保障材料、机械使用,承诺保持道路(含广场、公厕)清洁、设施完好、承诺苗木存活率95%-97%的,得8-4分(含4分);⑶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一般,得4-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
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6分) | ⑴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安全预案(应包括并不限于树木倾倒、断枝,树根隆起和病虫害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害)、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6-5分(含6分和5分);⑵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到位,有一定的针对性,得5-3分(含3分);⑶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一般,得3-1分(含1分);⑷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
服务(8分) | 从投标人对采购人日常管理和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按完成的效率和积极性,综合比较评价;优得8-6分(含8分和6分),良得6-3分(含3分),一般得3-0分。 |
考核内容 | 分值 | 项目扣分 | 扣分 | 项目得分 |
植物规范修剪 | 12 | 对模纹、草坪、藤类、球类造型修剪轮廓不清晰、高度不平整,影响绿地整体景观效果的;或存在乔木、花灌木越冬修剪不规范,影响苗木次年生长或开花的,扣0.5分/株或㎡ | ||
绿地施肥 | 5 | 对施肥不到位,导致苗木长势不佳的,扣0.5分/株或㎡ | ||
抗旱浇水及喷淋除尘 | 5 | 对存在抗旱浇水不及时,影响苗木生长需求;或存在苗木叶面积灰较多,明显影响绿地整体景观的,扣0.5分/株或㎡ | ||
清除杂草 | 5 | 对绿地内杂草较多,清除不及时,导致绿地整体杂乱,影响苗木生长的,扣0.1分/株或㎡ | ||
死株清理及苗木补植 | 8 | 春季补植旺季期间,对存在死株较多未伐除,死株清理不彻底;或苗木规整补植不到位,补植时混合栽植,导致绿地斑秃、杂乱,明显影响绿地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或㎡ | ||
绿化垃圾清运及秩序管理 | 15 | 存在保洁不及时,有少量绿化垃圾的,不明显影响绿地清洁度的,扣0.5分/处;对存在绿化垃圾较多未清理,成堆垃圾未清运的,扣1分/处,最高可扣10分。绿地内有拴挂晾晒、随意踩踏行为的,扣1分/处。违规毁绿、占用绿地等,未及时发现、上报、劝阻的,发现一次扣5分;毁绿占绿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最高可扣15分。 | ||
松土及切边 | 5 | 对存在松土不到位;或切边边界不清晰、宽度不一致、尺寸不规范的,扣0.1分/株或㎡或m | ||
涂白及防寒保暖 | 5 | 对乔灌木存在涂白不均匀,上口不平齐,整体高度不一致;香樟枝干包扎、覆地膜不到位,或春季解除不及时的,扣0.1分/株或㎡ | ||
病虫害防治 | 10 | 对绿地内存在轻微病情、虫情,未及时防治的,扣0.1分/株或㎡;对绿地内存在病情、虫情较严重的,扣0.5分/株或㎡ | ||
设施维修 | 5 | 对损坏的园林设施,修补或更换不及时的,扣0.5分/处 | ||
台账 | 10 | 未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及计划的扣2分/次,不上报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扣5分/次;未按时完成各类材料上报的扣1分/次;工作台账内容缺失,资料不完善的,扣2分/项 | ||
第三方监管 | 10 | 管理失当,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有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扣5分/次;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热线工单出现超期结案扣1分/件,返工案件扣2分/件,上级交办事项处理不及时扣2分/件 | ||
人员管理 | 5 | 项目经理、技术员无故不在现场的每次扣2分/人;养护管理人员服装不统一、作业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农药化肥等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扣5分 |
考核内容 | 分值 | 项目扣分 | 扣分 | 项目得分 |
植物规范修剪 | 10 | 对模纹、草坪、藤类、球类造型修剪轮廓不清晰、高度不平整,影响绿地整体景观效果的;或存在乔木、花灌木越冬修剪不规范,影响苗木次年生长或开花的,扣0.5分/株或㎡ | ||
绿地施肥 | 4 | 对施肥不到位,导致苗木长势不佳的,扣0.5分/株或㎡ | ||
抗旱浇水及喷淋除尘 | 4 | 对存在抗旱浇水不及时,影响苗木生长需求;或存在苗木叶面积灰较多,明显影响绿地整体景观的,扣0.5分/株或㎡ | ||
清除杂草 | 4 | 对绿地内杂草较多,清除不及时,导致绿地整体杂乱,影响苗木生长的,扣0.1分/株或㎡ | ||
死株清理及苗木补植 | 6 | 春季补植旺季期间,对存在死株较多未伐除,死株清理不彻底;或苗木规整补植不到位,补植时混合栽植,导致绿地斑秃、杂乱,明显影响绿地景观效果的,扣0.5分/株或㎡ | ||
绿化垃圾清运及秩序管理 | 15 | 存在保洁不及时,有少量绿化垃圾的,不明显影响绿地清洁度的,扣0.5分/处;对存在绿化垃圾较多未清理,成堆垃圾未清运的,扣1分/处,最高可扣10分。绿地内有拴挂晾晒、随意踩踏行为的,扣1分/处。违规毁绿、占用绿地等,未及时发现、上报、劝阻的,发现一次扣5分;毁绿占绿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最高可扣15分。 | ||
松土及切边 | 4 | 对存在松土不到位;或切边边界不清晰、宽度不一致、尺寸不规范的,扣0.1分/株或㎡或m | ||
涂白及防寒保暖 | 4 | 对乔灌木存在涂白不均匀,上口不平齐,整体高度不一致;香樟枝干包扎、覆地膜不到位,或春季解除不及时的,扣0.1分/株或㎡ | ||
病虫害防治 | 8 | 对绿地内存在轻微病情、虫情,未及时防治的,扣0.1分/株或㎡;对绿地内存在病情、虫情较严重的,扣0.5分/株或㎡ | ||
设施维修 | 4 | 对损坏的园林设施,修补或更换不及时的,扣0.5分/处 | ||
公厕保洁管理 | 6 | 公厕冲刷不及时,存在异味、蚊蝇的,扣1分/次;公厕地面脏污不洁的,扣1分/次;公厕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的,扣2分/次 | ||
游园道路、广场、平台、路灯、护栏保洁管理 | 6 | 道路、广场、平台有漂浮垃圾、积水、野广告的,扣0.5分/处;路灯、护栏有积尘、蜘蛛网、野广告的,扣0.5分/处 | ||
台账 | 10 | 未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及计划的扣2分/次,不上报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扣5分/次;未按时完成各类材料上报的扣1分/次;工作台账内容缺失,资料不完善的,扣2分/项 | ||
第三方监管 | 10 | 管理失当,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有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扣5分/次;数字化城市管理、“12345”热线工单出现超期结案扣1分/件,返工案件扣2分/件,上级交办事项处理不及时扣2分/件 | ||
人员管理 | 5 | 项目经理、技术员无故不在现场的每次扣2分/人;养护管理人员服装不统一、作业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农药化肥等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扣5分 |
标段号 | 范围 | 面积(㎡) | 行道树(株) | 绿地养护等级 | 备注 |
一 | 汉桥至和平桥(两岸)和汉桥公园 | 123151 | 711 | 一级乙类 | 含绿地内冷暖季草籽追播 |
二 | 和平桥至庆云桥(两岸) | 111784 | 1299 | 一级乙类 | 含绿地内冷暖季草籽追播 |
三 | 庆云桥至西二环路桥(两岸) | 123803 | 986 | 一级乙类 | 含绿地内冷暖季草籽追播 |
四 | 西二环桥至西三环路桥(两岸) | 146820 | 623 | 一级乙类 | 含绿地内冷暖季草籽追播 |
五 | 西三环路至技师学院西围墙河北岸、西三环路至丁楼闸河南岸 | 103112 | 1918 | 一级乙类 | 含绿地内冷暖季草籽追播;2座公厕、硬铺装道路、平台码头、路灯及休闲设施保洁维护。道路广场平台15701.27平方米,路灯122套。 |
标段号 | 最低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人) | ||||
标段号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员 | 质检员 | 资料员 | 现场养护管理工人最低配备 |
一 | 1 | 1 | 1 | 1 | 24(含必备巡查人员4人) |
二 | 1 | 1 | 1 | 1 | 21(含必备巡查人员4人) |
三 | 1 | 1 | 1 | 1 | 24(含必备巡查人员4人) |
四 | 1 | 1 | 1 | 1 | 29(含必备巡查人员4人) |
五 | 1 | 1 | 1 | 1 | 23(含必备巡查人员4人、公厕保洁人员4人) |
标段号 | 最低养护管理设备配置要求(辆或台) | |||||||||
标段号 | 水车 | 货车 | 打药、喷药设备 | 水泵 | 绿篱修剪机 | 草坪修剪机 | 割灌机 | 其他小型园林机具、车辆 | 冲洗车 | |
一 | 1 | 1 | 3 | 3 | 4 | 4 | 4 | 10 | ||
二 | 1 | 1 | 3 | 3 | 4 | 4 | 4 | 10 | ||
三 | 1 | 1 | 3 | 3 | 4 | 4 | 4 | 10 | ||
四 | 1 | 1 | 3 | 3 | 4 | 4 | 4 | 10 | ||
五 | 1 | 1 | 3 | 3 | 4 | 4 | 4 | 10 | 2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标段一 | 详见投标文件 | |
标段一总价(大写) | ||
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标段二 | 详见投标文件 | |
标段二总价(大写) | ||
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标段三 | 详见投标文件 | |
标段三总价(大写) | ||
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标段四 | 详见投标文件 | |
标段四总价(大写) | ||
故黄河市区段公共绿地养护标段五 | 详见投标文件 | |
标段五总价(大写) |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
专业 | 联系电话 | ||||
主要业绩:附: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并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同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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