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l220005-01fg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谈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洁025-86631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9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4-08

编号: AGL220005-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22]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18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1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河西地区,东至雅瑰园住宅小区、NO.2019G61 地块,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锦江路,北至湘江路。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拟按20轨60班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18727.4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86976.46平方米(A地块约69265.82 平方米、B地块约17710.64 平方米),地下约31751平方米( A地块约26273平方米、B地块约5478平方米)。A地块地上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实验楼、行政综合楼、食堂剧场、学生宿舍、配建公共厕所和设备用房等,室外配套建设田径场、篮球场和排球场等;地下建设停车场、地下过街通道和设备用房等。B地块地上主要建设国际交流中心和体育艺术楼,地下建设停车场和教工餐厅。设置地上地下机动车车位600个(地上60个、地下540个)。
2.5设计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45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调试及验收、参与绿建相关机电设备选型、BIM建模及辅助设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本次设计范围包括总体设计和专项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总体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全部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各阶段具体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服务。 建筑全生命周期内策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内容,体现数字化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的思想和方案。专项设计:包含基坑支护、人防、内部变电所、景观、室内装饰、交通标志及环境指示系统、场内道路、管线综合、装配式设计,运动场(室外、室内)、大门、围墙、看台、地下车库交通动线、展陈设计、多功能教室、餐厅、报告厅、舞台机械及声光电设计、厨房工艺、幕墙深化、钢结构深化、校园导视、绿色校园及标识申报、健康建筑及标识申报、精装修机电二次配合、泛光照明、数字校园、工业化设计及PC构件深化、智能化及智慧校园等专项设计、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4-29 09:30:0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933.1061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71000 ㎡及以上的公建类(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其中设计内容应包含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内容),有一个得 5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10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71000㎡及以上的公建类(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其中设计内容应包含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内容)有一个得 6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 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40分)

6.3.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总体设计思路: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规划设计理念新颖、合理,提出对于现存主要问题的分析及应对之策。(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总平面设计:功能布局合理,符合使用需求,充分利用土地,高效组织交通与停车,统筹考虑竖向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线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建筑造型效果:建筑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材料和效果符合现代建筑产业的特征,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各专业方案及设计深度: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设计:结合学校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节能)新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校园、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建筑工业化技术应用:预制装配率达到55%以上的技术与措施,设计科学、合理,工程信息化技术及平台的应用。(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进度计划: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合理化建议: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后续服务: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承诺后续按招标人要求驻场服务。(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与规划条件及方案设计相吻合,并符合相应的建设标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的加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大师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红头发文文件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6 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7 人防专业人员 1名:具有一级防护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需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因人防主管部门对证书不再延续,对该证书有效期不做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岩土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9景观园林专业人员 1名: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0装饰专业人员 1名: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1消防专业人员 1名: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2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企业奖项(满分4分)

6.5.1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0.5分/个。(限评2个项目,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建筑设计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5.2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得2分,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得1.5分,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得1分。(提供设计合同及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证书应体现投标人名称。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4月8日16时35分到 2022年4月15日16时35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8.6、信誉要求:

8.6.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6.2企业没有因骗取投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6.3投标人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

8.6.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以上要求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8.7、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

8.8、参与本次设计的项目组成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3、本项目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8.14、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5、本项目拟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实施单位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二级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座7楼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邮编:210009 邮编:210036
联系人:谈悦 联系人:高洁、于泓淼
电话:025-83235738 电话:025-86631836、025-8663057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34497503@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4301010919100367140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159677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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