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道G107北京-香港公路等9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国道G107北京-香港公路等9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石家庄市国道G107北京-香港公路等9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47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石家庄市国道G107北京-香港公路等9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2022]159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经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乐市、高邑县、灵寿县、平山县、元氏县、赞皇县、井陉县、鹿泉区等。
2.1.2建设规模:
(一)国道G107北京-香港公路三沙河桥(上行)、三沙河桥(下行)、槐河大桥,方案:三沙河桥(上行)、三沙河桥(下行)第12-20号桥墩外露桩基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箍加固。恢复槐河大桥桥下铺砌。
(二)国道G207 乌兰浩特-海安公路K1394+610至K1489+140段,方案:路基冲毁9处,恢复路基、路肩路堤墙等。上边坡冲毁1处,恢复路堑挡土墙。桥梁冲毁3处,会口一桥恢复锥坡及防护,会口二桥桥头路基冲毁处新建2孔16米预制空心板桥,顺接旧桥,二十七号桥恢复桥下铺砌。
(三)国道G234兴隆-阳江公路K643+832至K746+750段,方案:路基冲毁2处,恢复路基、路肩路堤墙、护坡等。桥梁冲毁2处,滹沱河大桥第36-39号桥墩外露桩基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箍加固,潴龙河大桥搭板掏空部位采用注浆填筑,恢复桥头护坡并增设急流槽。
(四)国道G338海兴-天峻公路牛居桥,方案:恢复桥下铺砌及截水墙,修复桥墩墩身、基础及路肩墙等。
(五)国道G339滨州港-榆林公路K439+728至K439+774 段,方案:回填路基,恢复路肩墙、涵洞下游铺砌及截水墙。
(六)省道S201正定-南营公路K88+765至K130+690段,方案;路基冲毁22处,恢复路基、路面、路肩路堤墙等,其中在K92+790、K122+280处增设涵洞2道。上边坡水毁7处,恢复拦挡墙7处。桥梁冲毁2处,修复团泊口桥桥梁墩台、西四岭桥桥下铺砌。
(七)省道S202平山-涉县公路K1+700 至K2+720、K113+810 至K146+300 段,方案:路基冲毁5处,恢复路基、路面、路肩墙等设施。其中,K113+810 至K113+820 段增设路堤墙及护坡,K1+700 至K1+740 路基冲断段新建3孔20米预制空心板桥,K2+700 至K2+720 路基冲断段新建1孔6米现浇板桥。
(八)省道S241宝昌-平山公路K574+550至K587+860段,方案:恢复边沟3处。
(九)省道S537南二环西延 K11+481至K14+660段,方案:水峪隧道下行出口处增设混凝土护坡及消力池,完善排水设施。恢复K14+640至K14+660 段拦挡墙及主动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第2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 月 14 日09:00时至2022年 8 月 4 日 08:59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本项目相关资料。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即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 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发布。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
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张继彬 联 系 人: 王岩
电 话: 0311-66037927 电 话: 0311-690520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696048833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第1标段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企业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管理机构备案); 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第2标段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企业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管理机构备案); 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
业绩要求 |
第1标段、 第2标段 |
近 5 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条/段)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1标段、 第2标段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1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第1标段、第2标段 |
项目经理 |
1人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 5 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条/段)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 5 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条/段)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每个标段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取其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注:本项目第1标段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时,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适用于第1标段):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同一标段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单项路线工程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单项路线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同一标段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具有小微企业资格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适用于第2标段)。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企业业绩:3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第1标段: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如为小微企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按约定比例扣除后计算的价格) 第2标段: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注:本项目第1标段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时,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 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以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条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信息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时,所附一级注册建造师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所附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证书不予认定。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3)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内容齐全,规划合理,得 4.0(不含)-5.0 分 |
内容较具体、齐全,规划较合理,得 3.0(不含)-4.0 分(含) |
|||||
内容基本具体、齐全,规划基本合理,得3.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配备合理,得 4.0(不含)-5.0 分 |
|||
方案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0(不含)-4.0(含) 分 |
|||||
方案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0(不含)-5.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0(不含)-4.0 分(含)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0(不含)-5.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0(不含)-4.0 分(含)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2(不含)-4.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4(不含)-3.2 分(含)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
|||||
环境保护(重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 保证措施 |
4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2(不含)-4.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4(不含)-3.2 分(含)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
|||||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2(不含)-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4(不含)-3.2 分(含)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2(不含)-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4(不含)-3.2 分(含)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交通组织方案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2(不含)-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4(不含)-3.2 分(含)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格与业绩,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
|||
2.2.4 (3) |
其他 因素 |
30分 |
企业业绩 |
30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条件)要求,得30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注:施工组织设计的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