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关食堂经营外包项目招标公告(2023-JQ05-F1123)(第1包)
金额
9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5-f1123
预算金额9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机关食堂经营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3-JQ05-F112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机关食堂经营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05-F112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机关食堂经营外包项目
人员需求共18人,经理1名,会计1名,厨师长1名,厨师3名,切配工2名,主食人员2名,服务员8名,主要承担甲方工作人员就餐保障、招待就餐、值班点位送餐及科室送餐保障任务。
1、严格执行餐饮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卫生;
2、保证聘用人员吃够标准,饮食营养健康;
3、提供医务人员误餐服务;
4、做好节假日伙食调剂工作。
5、接受医院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督。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在合同生效起2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96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地点无限制)参与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至2023年 7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投标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暴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暴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申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同一项目或包次代理人为同一单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7月 7 日8时至12时、15时至17时,联系人:闫韬文电话:17626962982。
(二)踏勘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三)联系人:闫韬文。
(四)联系电话:17651046812。
(五)由需求单位负责组织介绍现场需求情况。
(六)所有投标人要结合招标文件里提供的服务项目需求,详细查看医院军队人员饮食保障现状。在勘察中投标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清楚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需求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参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投标人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郝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8
移动电话:15122502566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服务电话:022-84653339
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1:50、15:0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15832502870
 
采购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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