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CZG42022355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文明办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入户宣传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港华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越江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67.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毛巾 品牌(如有):昱立 规格型号:规格34厘米*74厘米 数量:10万条 单价:3.83元/条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雷、刘孝光、纪光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康庄路99号政务新区6434室
联系方式:17755124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
联系方式:13167606009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森
电 话:1316760600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文件PDF版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中标结果公告PDF版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贵池区文明办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入户宣传品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