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房建公寓段2024年公寓客房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0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子巍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陈经理024-62080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房建公寓段2024年公寓客房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房建公寓段2024年公寓客房服务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公寓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A01、A02包件适用以下要求。

A01包件:通辽南行车公寓

A02包件:赤峰行车公寓、赤峰动车公寓

1.外包服务内容

1.1保洁服务范围

1.1.1通辽南公寓

主体建筑共3层2682平方米894平方米。共有房间93,其中运用房间80服务室3间、库房4学习室1间、视频会议1间、消毒室1间、弱电机房1间、维修室1间、水箱间1间。附属建筑2座:餐厅及连廊147平方米,会议室及连廊114平方米。室外公共区域面积2200平方米。室内外总面积:5143平方米。2023年月平均接待量约6000人。

1.1.2赤峰公寓

主体建筑共有6层5747.64平方米,地上4层3831.76平方米、地下2层1915.88平方米。每层均957.94平方米。地上1-4层共有房间89间,其中:运用房间68间、库房4间、电视间1间、活动室1间、会议室1间、公共卫生间4间、更衣室2间、浴池2间、消毒间1间、水箱间1间、服务室3间、餐厅1间。地下1层库房5间,150平米。室内总面积5747.64平方米。2023年月平均接待量约4000人。

1.1.3赤峰动车公寓

主体建筑共2层3400平方米,每1700平方米。共有房间81间,其中:运用房间55间、库房8间、电视1间、会议室1间、健身房1间、公共卫生间4间、弱电机房3间、浴池2个、消毒室1间,洗衣房2间,更衣室1间,水箱间1间、餐厅1间。室外公共区域面积1200平方米。室内外总面积:4600平方米。2023年月平均接待量约1500人。

1.2备品管理

1.2.1中标方负责管理维修招标方提供的家具备品(电子门锁、床、床头柜、床垫、桌、椅、衣柜、衣帽板、便携式电热开水器、热水壶、烟灰缸、托盘、纸篓、拖鞋、遮光窗帘、纱窗、冷暖空调、遥控器、对讲机等);卧具布草(含棉被、棉褥、被罩、床单、枕芯、枕巾、枕套、毛毯、夏凉被、蚊帐等);消防器材维修工具等备品,具体以实际交接为准

1.2.2由于中标方原因损坏或者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及时修理或原样补充。

1.2.3达到招标方报废年限及报废标准的,由招标方负责购置,中标方负责以旧换新、拆旧装新、安装布置。

1.3设备维修保养范围

1.3.1通辽南行车公寓:公寓所有设备设施检查、保养及单项材料费50元以内的设备病害维修

1.3.2赤峰行车公寓:公寓所有设备设施检查、保养及单项材料费50元以内的病害维修

1.3.3赤峰动车公寓:公寓所有设备设施检查、保养及单项材料费50元以内的病害维修

2.工作标准

2.1保洁基本标准:

2.1.1客房保洁

2.1.1.1房间卧具坚持“一客一换”,卧具、窗帘叠放规范标准,大小尺寸统一美观;拖鞋、洁具一人一消毒。

2.1.1.2整体卫浴不锈钢杆架、水嘴、淋浴头无水渍锈渍,卫浴台面、面盆洁净,镜子明亮,便盆、地漏清刷干净彻底,达到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无死角。整体卫浴四壁无水渍,洁具便器每日消毒。

2.1.1.3房间家具备品定置摆放,摆放位置标识清晰,达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每日擦抹一次。水壶内无剩水、表面干净、内部无垢,每半年至少除垢一次;

2.1.1.4房间地面、门、窗台(窗槽)无灰尘、无蛛网、无杂物。叫班喇叭、空调(含过滤网和室外机)、灯具保持清洁。

2.1.1.5公寓处于24小时不间断接待(含节假日),接到值班室通知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查房,客人离开后必须尽快清扫完毕,单个房间清扫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不得影响其他客人入住。

2.1.1.6房间每周进行一次彻清(移位清扫),确保无卫生死角;窗玻璃每季度定期擦拭一次。

2.1.2、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2.1.2.1门厅、走廊、门前台阶、楼梯、扶手等:随时确保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每天必须清理两次以上。楼梯、扶手、墙面、踢脚板干净无污渍。门前台阶夏季无积水、冬季无结冰,每日定时清扫、冲刷,无痰渍、污渍。

2.1.2.2公共浴室:随时打扫,花洒、混水阀、浴凳等设备设施随时保证干净、整洁,冷热水标识清晰。

2.1.2.3公共卫生间:洗面盆(台)、大、小便器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无异味。

2.1.2.4盥洗间:洗面盆(台)、水龙头等备品使用状态良好、无污渍、物见本色。

2.1.2.5会议室、学习室、文娱室、阅览室、电视室、热水间、晾晒间等功能性房间:每天清扫一次以上;定时巡查,随时清理卫生,保持整洁。每周进行一次以上彻底清理、消毒并做好记录。功能性房间定时开放,原则上每日8时-21时,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的时,应在使用完毕后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1.2.6餐厅:餐桌、椅面、洗手台、开水机、窗台、地面等每日早中晚餐后彻底清扫、擦拭;随时确保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以上彻底清理、消毒并做好记录。开水机每半年至少除垢一次。

2.1.2.7室内外垃圾箱(筒)、烟灰缸每日至少清理刷洗一次,外表见本色,内部无污渍灰渍,箱内垃圾不得超过半箱,箱边无垃圾;房间内垃圾筒套袋,烟灰缸内放少许水,内部烟头不得超过半缸;

2.1.2.8消火栓、灭火器箱、灭火器:表面干净无灰,箱内无杂物 每月至少擦抹一次,并按规定位置摆放。

2.1.2.9墙壁悬挂物:宣传板(画)、暖气片、挂钟、壁灯、应急灯、消防疏散指示灯(牌等每两周至少擦抹一次,吊灯门灯等每年至少擦抹一次,表面清洁无灰尘,并保证功能完好。

2.1.2.10窗帘、布帘、椅套每半年摘下一次送洗后挂(套)上;

2.1.3室外公共区域

2.1.3.1路面干净整洁,夏季无积、冬季无积冰排水沟内无垃圾异物。绿化区域平整完好,植修剪有型。

2.2备品管理标准

2.2.1中标方要建立备品台账,及时、清晰登记在用备品的增加、减少、结存、具体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等情况,同时负责实物的管理、台账的维护,每月对备品进行清点,并对使用状态进行鉴定,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2.2卧具布草在存放过程中要归类整齐叠放,数量清晰准确,库房整洁卫生;每天要准确记录换洗卧具的数量,并建立卧具换洗台帐;待报废旧卧具要清洗干净,整齐叠放,码放在干爽通风的库房保管,以待处理。

2.2.3卧具布草使用过程中注意卫生,净品和脏品分开摆放,不得落地。发现卧具老化、破损的情况及时上报,不得再次使用。

2.2.4日常清扫工具及保洁用品由中标方自备。

清扫工具,如:除雪机、洗地机、拖布、抹布、笤帚等清扫类工具,要按招标方管理要求分类管理、定置摆放、位置标识清晰,不得一物多用。

保洁用品,如:洁厕灵、消毒液、洗衣粉、塑料袋等,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过程中不得污染环境、腐蚀设备设施。

2.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2.3.1 设备设施每日巡检1次以上,保留巡检记录;每月提供检查情况说明和修理明细。

2.3.2不需要更换配件的维修,检查发现后1小时内完成。

2.3.3需要配件的维修:库内有配件的1小时内完成修理;库内无配件的应在配件入库当日完成修理。

2.3.4水箱、水泵系统:电加热水箱每月要对加热管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结垢或其它异常问题要及时处理。一般情况每三个月要对水箱进行一次清洗。水箱、水泵清洗时间统一定在每年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12月10日前,水质特殊地区应视结垢情况及时清洗。热水泵每日进行一次倒泵。

2.3.5空调系统每年检查清洗2次以上。

2.3.6给排水系统:做好巡检工作,发现跑、冒、滴、漏等问题时要及时修理。排水系统堵塞时1小时内完成疏通。

2.3.7门、窗、照明设备完好率100%;室内灯具损坏1小时内修复。

2.3.8消防系统每月进行2次以上实验,保证灭火器、消防栓随时处于有效压力范围内;每逢重大节日前要进行专项测试。

2.3.9监控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调试。严禁遮挡监控镜头和拾音器,每月进行一次镜头清洁,保持摄像机的功能完好。

2.3.10电力系统要专人负责管理周巡视制度,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专人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2.3.11暖气通风系统不需要更换配件的维修1小时内完成;需要更换配件的维修2小时内完成。

2.3.12维修总体原则,设备故障发生后,中标方要迅速组织抢修,缩短故障延时,保证正常工作。

3.管理要求

3.1人员管理

3.1.1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保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达到要求,在岗人员必须持有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并符合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癫痫病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年龄在18周岁以上,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犯罪记录,有经验的作业人员等。

3.1.2中标人负责为自己员工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招标人备案。如发生各类劳动纠纷及经济补偿、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妥善处理,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3.1.3中标方服务人员要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能够熟练使用招标方规定的标准用语;作业过程中,严禁大声喧哗,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轻、干活动作轻;发现入住人员遗失财物的要立即联系值班干部,不得随意拾取;

3.1.4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款式由招标方确认。

3.1.5由于公寓工作的特殊性,各岗位均需全年365天(闰年366天)24小时有人在岗提供标准服务。通辽南公寓:最低在岗人数7人。赤峰公寓:最低在岗人数5人。赤峰动车公寓:最低在岗人数4人。

  3.1.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喝酒、脱岗、串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从事任何违法乱纪活动,产生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1.7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到岗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招标方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持证上岗。培训由中标人负责,由招标人提供培训内容,招标人不承担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3.1.8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3日内),在人员更换期间,中标人应承诺保证招标方的正常工作,即刻派出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顶岗作业。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更换作业人员或无法即刻派出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顶岗作业,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单次考核为月合同额的5%。一个合同年度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相关问题,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中标人对本单位所有项目的再次投标。

3.2备品管理要求

3.2.1中标方接收到的所有备品要设立台账加强管理,合同结束前按约定日期盘点,损坏、缺失按价赔偿、补充。

3.2.2中标方管理的库房应分区分类, 有序存放。不得存放无账物资和私人物品。

3.2.3中标方负责管理棉被、棉褥、被罩、床单、枕芯、枕巾、枕套、毛毯、夏凉被、蚊帐等卧具。达到招标方报废年限及报废标准的,由招标方负责购置,中标方以旧换新。

3.2.4招标方既有的保洁工具中标方可自愿使用,使用过程要遵守使用规定,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要照价赔偿。达到报废标准的,招标方不再补充。合同结束时要如数归还,保证完好。

3.2.5工具备品应单独标识、定置管理。使用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工具使用时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因违规使用造成的伤害由招标方负全责。招标方的维修工具不得外借。

3.2.6损坏赔偿标准

卧具:床单、被罩、枕巾、枕套、夏凉被、褥子、棉被、空调罩;家具:床、床垫、床头柜、高低高、挂衣板、衣柜、窗帘、窗帘杆;客房备品:烟灰缸、遥控器、快壶、水壶、托盘、电蚊香、门镜、门锁、门卡、拖鞋、垃圾桶;设备设施:维修工具、对讲机、货架、空调、开水机、消防用品、防爆用品等,具体以交接记录为准。

已用年限在使用年限的10%-20%范围内,按照原价的80%赔偿;

已用年限在使用年限的21%-50%范围内,按照原价的60%赔偿;

已用年限在使用年限的51%-80%范围内,按照原价的40%赔偿;

已用年限在使用年限的81%以上的,按照原价的15%赔偿;

3.3维修管理要求

3.3.1对不能处理的设备病害,要及时与招标方汇报,并积极采取临时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

3.3.2对房建设备病害及时提出维修整治建议,便于招标方系统安排大、中修任务。

3.4安全管理

3.4.1 高空清洁时应放置高空作业警示牌,按安全规定操作,系好安全带;严禁单人操作,工作时必需有人在地面观察,以确保安全。

3.4.2使用电器设备和工具时,应注意安全做好防护,避免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

3.4.3 维修电力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持证上岗,电气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3.4.4使用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应戴好手套,按照规范要求使用。

3.4.5中标方管理疏忽或派驻人员违规操作导致人身伤亡,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3.5其他管理要求

3.5.1中标人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生产标准进行安全作业,行车公寓考核管理人员如发现中标人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情况应当立即汇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管理科室和分管领导,并要求中标人停止作业或者终止外包合同。

3.5.2中标人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由分管业务管理科室(安全、技术、公寓科等)及所属公寓车间协调解决。

3.5.3 中标无条件接受招标方业务管理科室对行车公寓范围内外包业务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调整,对外包业务负监管职责。

3.5.4 中标人在工作期间因未按照要求作业,造成行车公寓设施或是财产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5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完成工作,如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应按合同要求交纳相应违约金。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作业安全、保洁服务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和工作质量考核机制,组织从业人员认真执行铁路的规章制度及办法,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做好自身企业管理。

3.5.6中标人配合公寓完成各项应急工作地面供餐工作:因叫乘系统停电或设备故障,要协助进行人工叫乘工作;参加地震、防火应急演练及实施;参加疾控、反恐演练及实施;参加其他应急处置的演练及实施工作

4.考核与结算

4.1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

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国铁集团铁路行车公寓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沈阳铁路局行车公寓管理办法》、《沈阳局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行车公寓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保质量考核评价办法》;通辽房建公寓段《通辽房建公寓段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辽房建公寓段保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4.2考核主体及考核方式

4.2.1中标人作业过程中,要接受招标方上级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和行车公寓对其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其他临时专项考核等

4.2.2各行车公寓明确1名或多人员为外包业务中标方的日常考核成员,每日不定时对外包业务项目进行监管、记录外包业务中标方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

4.2.3各公寓所属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外包业务中标人的日常考核、监管工作。

4.2.3招标方管理科室或行车公寓一旦发现中标人未按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一般情况下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严重违约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集体决策决定是否更换中标人。

4.3考核评分与结算方法

4.3.1考核评分

评分实行100分制,日常工作效果占70,相关科室部门、行车公寓和中标方共同月度测评占20,乘务员满意度调查结果占10;日常考核分数+月度考核分数+乘务员满意度分数=结算分数

  4.3.1.1日常工作效果测评:管理公寓的上级部门和公寓所属车间负责人,每周对现场工作质量进行两次以上全面检查,以百分制进行测评,月底将八次得分进行汇总核算,公式为:(总分÷8)×70﹪=该项得分。

4.3.1.2月度工作效果评测每月下旬由公寓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行车公寓和中标方对公寓外包业务效果进行月度综合测评,以百分制进行测评,月底进行核算,公式为:总分×20﹪=该项得分。

4.3.1.3乘务员满意度:每月行车公寓向乘务员对外包业务满意度调查进行一次综合测评,以百分制进行测评,月底进行核算,公式为:总分×10=该项得分。

4.3.2结算方法

4.3.2.1每月考核结束后,由主管段长组织公寓科等有关科室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核算。清算单经双方签认后,作为费用结算依据,交由财务科办理费用结算。

  4.3.2.2综合结果95(含)以上分为合格,全额清算当月费用。考核分数低于95分的,每低1分,核减当月全额清算费用的1%。连续3个月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的,全额清算前期扣除费用。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扣除的服务费用不予退回。

4.3.2.3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解除业务外包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段业务外包类项目报名。

4.3.2.3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及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4.3.2.3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的业务外包合同标的额为框架金额具体结算需要依据招标方的考核分数换算的金额为准。

4.3.3日常考核分数标准(100分)

4.3.3.1日常考核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或连续两次以上发现同样问题的,每违反一项扣除1分;

4.3.3.2发现严重设备安全、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每违反一项扣2分。

4.3.3.3在接待过程中与乘务员发生冲突产生投诉等不良反应,每次扣2分。

4.3.3.4接到乘务单位锦旗、表扬信,每次加1分

4.3.3.5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

4.3.3.6员工拾金不昧受到表扬的,每次加1分

4.3.4月度考核分数标准100分)

考核内容在日常考核内容基础上,包含以下内容:维修用材料、保洁用品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维修是否及时;备品台账是否做到帐物相符;每月的设备设施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并记录准确等。每项不合格扣1分

4.3.5 乘务员满意度分数标准100分)

每月在寓乘共管共建会议上由公寓组织进行用户满意度测评:

①对客房卫生、消毒情况的满意度20分

②对公共区域卫生、消毒情况的满意度20分

③对客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满意度20分

④对公寓设备设施维修及时性的满意度20分

⑤对投诉建议处理、反馈时间的满意度20分。

5.1保密条款

5.1.1中标方要严格落实招标方要求的保密条款禁止对外泄露行车信息、重点车次信息(去向、经路、车次、运行时刻)等保密信息。因中标方人员造成的泄密要承担法律责任。

5.1.2保密信息系指所有由招标方为本项目所述之目的及为拟合作开展的项目所需,通过任何形式向中标方提供或披露的金融、商业、财务、技术、市场、内部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的所有有形和无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合同文件、战略计划、技术资料、客户信息、流通渠道等,因招标方经营特点和项目特点所涉及的需保密的国家政策、政府批文及其他信息,以及其他因中标方招标方合作,向中标方提供的书面及口头信息,主要包括所有为此合作而准备的、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各种形式的信息。

5.1.3中标方应采取必要的、合适的措施,妥善保管中标方因工作需要所获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本、副本、传真件、电子文档,下同),避免任何第三方通过中标方或其员工接触到该等保密信息;载有核心机密的文件、资料等应按照密件专送,不得使用电子信箱、普通邮件、快递等渠道传送、邮寄、托运等。

5.1.4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招标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中标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其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做出的对招标方相关情况的分析、推测或判断,中标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可能引起对招标方相关情况进行猜测和联想的线索。

6.1中标方合同签订前须知

6.1.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完成职工培训安培科提交培训合格成绩单派驻服务人员无犯罪证明资料

6.1.2合同签订前向公寓科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基本存款信息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需要踏勘,可在标书售卖截止后两日内到现场进行踏勘

通辽南公寓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通辽机务段通辽南整备车间(院内)通辽南行车公寓

赤峰公寓: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站前街财富家园小区东侧(赤峰行车公寓)

赤峰动车公寓地址:赤峰市松山区达里诺尔大街东段赤峰动车所院内。

 

通辽地区电话15847535029   联系人  

赤峰地区电话:13947366197   联系人:王国宏

技术咨询及预约电话0475-2229971、13310366566 联系人:王子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

1.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1308:00起至202425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19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人:通辽房建公寓段

项目立项人王子巍

立项人电话:13310366566

技术咨询人王子巍

技术咨询人电话13310366566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

人:陈经理

   话:024-6208090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11时,13-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39072158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40129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公寓客房服务

 

12

64339.62

6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

A02

公寓客房服务

 

12

81886.79

6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A01包件通辽南公寓;A02包件赤峰公寓、赤峰动车公寓。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公寓环境干净整洁,物资管理井然有序,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乘务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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