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EDZJ-2021-CG001(招标文件编号:KEFGW-2021-CG00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地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天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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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万和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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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内蒙古地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 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在服务期内依照具体合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交报告服务。 | 按照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及甲方要求,进行地震勘察相关工作。 一、钻探位置 1、在甲方确定的工程场地范围内进行地质勘察相关工作。 2、使用RTK或手持GPS进行经纬度和高程测量。 二、钻探 1、钻探方法、钻探孔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孔径:宜采用108mm,不能小于90mm。 2、岩芯每2m一提取,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 3、钻孔的记录和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承担;记录应真实及时,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禁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钻探成果可用钻孔野外柱状图或分层记录表示,拍摄岩芯、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4)应拍摄野外钻探工作的照片和视频,并存档备案。 4、钻探深度应达到基岩,或剪切波速不小于500m/s处,且其下不存在更低波速岩土层。若控制孔深度超过100m时,剪切波速仍小于500m/s,可终孔。 三、取样 1、岩土试样的采取应符合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和JGJ 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2、土试样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曝晒或冰冻。在运输中应避免影响土体动力特性的强烈振动和冲击,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3、应对场地自然分层中有代表性岩土层取样,间隔分布的同类岩土层间距超过5m时,应分别取样。同一岩土层厚度若大于10m,该岩土层取样间隔应不大于5m。 4、应标明土类名称、取样深度;对于难以获取原状土样的土类,应标明土样的扰动程度。 四、原位波速和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分析原位测试成果资料时,应注意仪器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等对试验的影响,结合地层条件,剔除异常数据。 2、钻孔岩土层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包括天然含水量、比重、天然密度、干密度等; (2)对于可能发生饱和砂土液化的土层,应测试标准贯入锤击数、粘粒含量等指标,并量测地下水位、可液化地层厚度等。 3、剪切波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采用单孔法或跨孔法进行波速测试; (2)波速测试的次数不低于5次,测试结果取平均值; (3)测量深度间距不大于1m,在地层分界面附近应加密测点。 4、应提供波速测试成果,包含如下内容: (1)原始波形记录及剪切波初至时间; (2)波的传输距离、时间、波速值; (3)岩土小应变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和动泊松比。 五、室内土动力学测试 1、室内试验仪器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并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 2、土试样从取样之日起至室内试验的时间应在10天之内。 3、应测试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可采用共振柱或动三轴试验进行土动力学性质测试; (2)应根据土试样的埋深确定试验所采取的固结压力和固结时间; (3)土动力性质试验所采用的应变幅值应大致均匀分布在试验设备适用的最小和最大动应变之间的对数坐标轴上,并且个数不低于15个。 4、应编制土动力性质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土样名称、取样深度、土样质量等级、固结时间和固结压力; (2)原始试验应变幅值对应的模量和阻尼比; (3)模量比-应变曲线、阻尼比-应变曲线的模型及其与原始试验数据点的对比。 六、钻孔柱状图编制 包括土层序号、地层代号、年代成因、层底埋深(m)、层厚(m)、土类名称、土质描述、标贯值、取样位置、地下水位等信息,图件比例尺应视土层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用1:1000~1:100。 七、提交成果报告 (1)地震工程地质钻探勘察报告,必须包括签章栏、钻孔位置、钻探方法、地层描述、柱状图、液化土层的标贯试验结果、液化判断、土工实验成果、岩芯照片、现场工作照片、钻孔资料表等内容。 (2)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原始数据文件。 (3)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实验报告。 八、中标单位数量:3家。 九、成果提交期限:现场工作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 十、监督和验收方式:甲方有权在服务时间内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现场工作和技术报告须通过甲方的验收。 | 两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内蒙古天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 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在服务期内依照具体合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交报告服务。 | 按照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及甲方要求,进行地震勘察相关工作。 一、钻探位置 1、在甲方确定的工程场地范围内进行地质勘察相关工作。 2、使用RTK或手持GPS进行经纬度和高程测量。 二、钻探 1、钻探方法、钻探孔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孔径:宜采用108mm,不能小于90mm。 2、岩芯每2m一提取,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 3、钻孔的记录和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承担;记录应真实及时,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禁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钻探成果可用钻孔野外柱状图或分层记录表示,拍摄岩芯、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4)应拍摄野外钻探工作的照片和视频,并存档备案。 4、钻探深度应达到基岩,或剪切波速不小于500m/s处,且其下不存在更低波速岩土层。若控制孔深度超过100m时,剪切波速仍小于500m/s,可终孔。 三、取样 1、岩土试样的采取应符合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和JGJ 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2、土试样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曝晒或冰冻。在运输中应避免影响土体动力特性的强烈振动和冲击,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3、应对场地自然分层中有代表性岩土层取样,间隔分布的同类岩土层间距超过5m时,应分别取样。同一岩土层厚度若大于10m,该岩土层取样间隔应不大于5m。 4、应标明土类名称、取样深度;对于难以获取原状土样的土类,应标明土样的扰动程度。 四、原位波速和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分析原位测试成果资料时,应注意仪器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等对试验的影响,结合地层条件,剔除异常数据。 2、钻孔岩土层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包括天然含水量、比重、天然密度、干密度等; (2)对于可能发生饱和砂土液化的土层,应测试标准贯入锤击数、粘粒含量等指标,并量测地下水位、可液化地层厚度等。 3、剪切波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采用单孔法或跨孔法进行波速测试; (2)波速测试的次数不低于5次,测试结果取平均值; (3)测量深度间距不大于1m,在地层分界面附近应加密测点。 4、应提供波速测试成果,包含如下内容: (1)原始波形记录及剪切波初至时间; (2)波的传输距离、时间、波速值; (3)岩土小应变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和动泊松比。 五、室内土动力学测试 1、室内试验仪器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并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 2、土试样从取样之日起至室内试验的时间应在10天之内。 3、应测试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可采用共振柱或动三轴试验进行土动力学性质测试; (2)应根据土试样的埋深确定试验所采取的固结压力和固结时间; (3)土动力性质试验所采用的应变幅值应大致均匀分布在试验设备适用的最小和最大动应变之间的对数坐标轴上,并且个数不低于15个。 4、应编制土动力性质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土样名称、取样深度、土样质量等级、固结时间和固结压力; (2)原始试验应变幅值对应的模量和阻尼比; (3)模量比-应变曲线、阻尼比-应变曲线的模型及其与原始试验数据点的对比。 六、钻孔柱状图编制 包括土层序号、地层代号、年代成因、层底埋深(m)、层厚(m)、土类名称、土质描述、标贯值、取样位置、地下水位等信息,图件比例尺应视土层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用1:1000~1:100。 七、提交成果报告 (1)地震工程地质钻探勘察报告,必须包括签章栏、钻孔位置、钻探方法、地层描述、柱状图、液化土层的标贯试验结果、液化判断、土工实验成果、岩芯照片、现场工作照片、钻孔资料表等内容。 (2)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原始数据文件。 (3)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实验报告。 八、中标单位数量:3家。 九、成果提交期限:现场工作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 十、监督和验收方式:甲方有权在服务时间内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现场工作和技术报告须通过甲方的验收。 | 两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内蒙古万和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 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在服务期内依照具体合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交报告服务。 | 按照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及甲方要求,进行地震勘察相关工作。 一、钻探位置 1、在甲方确定的工程场地范围内进行地质勘察相关工作。 2、使用RTK或手持GPS进行经纬度和高程测量。 二、钻探 1、钻探方法、钻探孔径和钻具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孔径:宜采用108mm,不能小于90mm。 2、岩芯每2m一提取,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 3、钻孔的记录和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承担;记录应真实及时,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禁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钻探成果可用钻孔野外柱状图或分层记录表示,拍摄岩芯、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4)应拍摄野外钻探工作的照片和视频,并存档备案。 4、钻探深度应达到基岩,或剪切波速不小于500m/s处,且其下不存在更低波速岩土层。若控制孔深度超过100m时,剪切波速仍小于500m/s,可终孔。 三、取样 1、岩土试样的采取应符合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和JGJ 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2、土试样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曝晒或冰冻。在运输中应避免影响土体动力特性的强烈振动和冲击,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3、应对场地自然分层中有代表性岩土层取样,间隔分布的同类岩土层间距超过5m时,应分别取样。同一岩土层厚度若大于10m,该岩土层取样间隔应不大于5m。 4、应标明土类名称、取样深度;对于难以获取原状土样的土类,应标明土样的扰动程度。 四、原位波速和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分析原位测试成果资料时,应注意仪器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等对试验的影响,结合地层条件,剔除异常数据。 2、钻孔岩土层物理性能指标测试: (1)包括天然含水量、比重、天然密度、干密度等; (2)对于可能发生饱和砂土液化的土层,应测试标准贯入锤击数、粘粒含量等指标,并量测地下水位、可液化地层厚度等。 3、剪切波速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采用单孔法或跨孔法进行波速测试; (2)波速测试的次数不低于5次,测试结果取平均值; (3)测量深度间距不大于1m,在地层分界面附近应加密测点。 4、应提供波速测试成果,包含如下内容: (1)原始波形记录及剪切波初至时间; (2)波的传输距离、时间、波速值; (3)岩土小应变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和动泊松比。 五、室内土动力学测试 1、室内试验仪器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并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 2、土试样从取样之日起至室内试验的时间应在10天之内。 3、应测试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可采用共振柱或动三轴试验进行土动力学性质测试; (2)应根据土试样的埋深确定试验所采取的固结压力和固结时间; (3)土动力性质试验所采用的应变幅值应大致均匀分布在试验设备适用的最小和最大动应变之间的对数坐标轴上,并且个数不低于15个。 4、应编制土动力性质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土样名称、取样深度、土样质量等级、固结时间和固结压力; (2)原始试验应变幅值对应的模量和阻尼比; (3)模量比-应变曲线、阻尼比-应变曲线的模型及其与原始试验数据点的对比。 六、钻孔柱状图编制 包括土层序号、地层代号、年代成因、层底埋深(m)、层厚(m)、土类名称、土质描述、标贯值、取样位置、地下水位等信息,图件比例尺应视土层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用1:1000~1:100。 七、提交成果报告 (1)地震工程地质钻探勘察报告,必须包括签章栏、钻孔位置、钻探方法、地层描述、柱状图、液化土层的标贯试验结果、液化判断、土工实验成果、岩芯照片、现场工作照片、钻孔资料表等内容。 (2)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原始数据文件。 (3)土体动剪切模量及其与动应变的关系、以及阻尼比与动应变的关系实验报告。 八、中标单位数量:3家。 九、成果提交期限:现场工作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 十、监督和验收方式:甲方有权在服务时间内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现场工作和技术报告须通过甲方的验收。 | 两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英、刘志刚、张浩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16]17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内蒙古楷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委托,于2021年04月22日就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KEDZJ-2021-CG00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EDZJ-2021-CG001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地质勘察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调遣费:2000元/天 ①类地层钻探费用520元/米。 ②类地层钻探费用620元/米。 | |
供应商:内蒙古地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调遣费:2000元/天①类地层钻探费用499元/米。②类地层钻探费用599元/米。 内蒙古天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调遣费:2000元/天①类地层钻探费用450元/米。②类地层钻探费用540元/米。 内蒙古万和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调遣费:2000元/天①类地层钻探费用486元/米。②类地层钻探费用588元/米。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示时间:
2021年04月23日—2021年04月25日
4、评委:
吕英、刘志刚、张浩鸣(采购人代表)。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楷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正广场D座五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聂大为
联系电话:0471-4817199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联 系 人:李达
电 话:0471-531744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0号
联系方式:李达 0471-5317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楷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正广场D座5层
联系方式:聂大为 0471-4963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大为
电 话: 0471-48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