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协机关某部房屋外墙保温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0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6408号-SHZB20
预算金额83.0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国强139991607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政协机关某部房屋外墙保温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16408号-SHZB20 

    项目名称:政协机关某部房屋外墙保温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0700  

    最高限价(元):830183.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政协机关某部房屋外墙保温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07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房屋外墙保温维修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 60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的承建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无在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35号

联系方式:0991-460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712号府城花苑5层

联系方式:1399916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13999160776











附件信息:

  • 外墙保温项目001[2024-7-12 19:46].xml

    4.3K

  • 自治区政协某部房屋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磋商文件7.23.pdf

    1.2M

  • 外墙保温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141.2K

  • 情况说明.pdf

    2.2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