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万里碧道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碧道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发挥碧道“自主造血”功能,实现碧道“以道养道”,打造碧道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政企合作先行示范点。同时,碧道建设全过程中统筹兼顾实现碧道建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形成生态美丽河湖新格局,拟依据广东省河长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万里碧道建设用地的通知》(粤河长办〔202158)、《深圳市碧道建设分工实施方案》、《深圳市碧道设计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办法的宣贯与培训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省、市有关碧道规划、设计、建设、补贴、运维管理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配合开展相关单位调研与沟通汇报工作。

2)项目成果编制,包括政府投资(分市管、区管河道)、社会投资(分市管、区管河道)碧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制定、碧道建设项目设计要点及工作要求编制、碧道建设项目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编制、碧道建设项目运维管理要求编制、碧道建设项目建设阶段及运维管理阶段补贴政策研究与流程制定。

3)征求各单位意见并将成果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评审等。

2)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宣贯及培训工作各一次。宣贯对象是碧道建设相关建设单位,培训对象是区住建水务局。

2.服务要求:

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规程相关要求

3.服务成果:

1)成果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汇报PPT材料。

2)成果格式要求:成果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成果,电子版为pdf、word、PPT版,纸质版成果8套。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1年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或询价)文件、乙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1139723098@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253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碧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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