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实现对城市风貌的精细化管理,亟需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编制工作。由于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有调整,所以再次开展项目询价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研究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陆域全域,总面积460.41平方公里。
2.服务要求:
(1)评估发展阶段和资源特征
建立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总体认知,梳理山河海城田村、历史人文、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情况,分析深汕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城市风貌、生态格局、海岸海岛、公共资源、建筑风貌等方面总结提炼特征和主要问题。
(2)梳理相关规划和规范标准
系统梳理和衔接深汕特别合作区各层面规划和城市设计,总结提炼风貌特点和重要管控要求。整理深圳市相关标准规范,收集梳理国内外先进地区风貌控制文件,为指引编制提供技术参考和支撑。
(3)借鉴先进地区案例经验。
采用资料研究、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广州南沙等先进地区开展实地考察和案例研究,总结深汕特别合作区城乡风貌设计可借鉴的经验。
(4)确立总体风貌目标和格局
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风貌目标和格局为指导,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资源特点和建设需要,建立风貌设计价值共识,深化总体风貌目标定位,确定总体风貌格局和整体风貌意象,建立统一形象共识。
(5)建立总体风貌要素控制体系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从通则引导和特色控制两个方面,建立总体风貌要素控制体系,涉及景观格局、空间形态、建筑风貌、乡村地区、历史人文、公共空间、慢行系统等方面,明确控制目标、控制要素、控制手段、底线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6)制定分区风貌指引
针对不同城市功能片区制定分区风貌指引,明确控制范围、控制目标和重点控制地区,结合片区功能和生态格局,明确景观格局、视线视廊、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重点衔接中心区规划,指导中观层面的结构体系协调统一。
(7)专题研究中心区风貌体系
重点衔接中心区规划,根据中心区主导功能和布局结构,明确山水景观和视线通廊等方面的风貌设计要求,指导中观层面的结构体系协调统一。
3.服务成果:
(1)纸质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风貌体系研究》报告6套。
(2)电子光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编录所有成果内容的电子数据1套(以pdf、PPT、shp和CAD等格式提交)。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初步拟定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验收通过,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人将进行项目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深汕管理局:ssghk@pnr.sz.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 文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6876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实现对城市风貌的精细化管理,亟需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编制工作。由于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有调整,所以再次开展项目询价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研究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陆域全域,总面积460.41平方公里。
2.服务要求:
(1)评估发展阶段和资源特征
建立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总体认知,梳理山河海城田村、历史人文、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情况,分析深汕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城市风貌、生态格局、海岸海岛、公共资源、建筑风貌等方面总结提炼特征和主要问题。
(2)梳理相关规划和规范标准
系统梳理和衔接深汕特别合作区各层面规划和城市设计,总结提炼风貌特点和重要管控要求。整理深圳市相关标准规范,收集梳理国内外先进地区风貌控制文件,为指引编制提供技术参考和支撑。
(3)借鉴先进地区案例经验。
采用资料研究、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广州南沙等先进地区开展实地考察和案例研究,总结深汕特别合作区城乡风貌设计可借鉴的经验。
(4)确立总体风貌目标和格局
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风貌目标和格局为指导,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资源特点和建设需要,建立风貌设计价值共识,深化总体风貌目标定位,确定总体风貌格局和整体风貌意象,建立统一形象共识。
(5)建立总体风貌要素控制体系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从通则引导和特色控制两个方面,建立总体风貌要素控制体系,涉及景观格局、空间形态、建筑风貌、乡村地区、历史人文、公共空间、慢行系统等方面,明确控制目标、控制要素、控制手段、底线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6)制定分区风貌指引
针对不同城市功能片区制定分区风貌指引,明确控制范围、控制目标和重点控制地区,结合片区功能和生态格局,明确景观格局、视线视廊、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重点衔接中心区规划,指导中观层面的结构体系协调统一。
(7)专题研究中心区风貌体系
重点衔接中心区规划,根据中心区主导功能和布局结构,明确山水景观和视线通廊等方面的风貌设计要求,指导中观层面的结构体系协调统一。
3.服务成果:
(1)纸质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组团风貌管控指引》《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风貌体系研究》报告6套。
(2)电子光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编录所有成果内容的电子数据1套(以pdf、PPT、shp和CAD等格式提交)。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初步拟定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验收通过,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人将进行项目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深汕管理局:ssghk@pnr.sz.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 文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6876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