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荣家具加工项目拟批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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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荣家具加工项目拟批复公示

关于三台县西荣家具有限公司

西荣家具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西荣家具有限公司西荣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0-20229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西荣家具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黄家坝工业园区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西荣家具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向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黄家坝工业园区,占地面积6605.97m2。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生产厂房,布置木制家具2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衣柜2000/年、床头柜1500/年、办公文件柜500/年。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服务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回填场地,产生的建筑废料分类回收,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拼接废气、封边废气、喷漆废气。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经集气罩、设备自带吸尘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拼接、封边废气在密闭车间内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经水帘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三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生产过程产生的水帘漆雾处理废水经絮凝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更换后的水帘漆雾处理废水直接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及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噪声传播过程中通过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交由木板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由供应商更换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白乳胶桶、废水性漆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絮凝池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帘漆雾处理废水定期直接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危害。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喷漆房、絮凝池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110制家具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同时,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9-510722-20-03-414495FGQB-0155号),同意项目备案。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黄家坝工业园区,根据《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城镇用地规划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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