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媒体广告租赁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媒体广告租赁项目(二次)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媒体广告租赁,包含:电视台拍摄、制作一个为10分钟记录片和5个新闻片,并在临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每月至少播放一次;在临夏电视台关注节目添加临夏电信冠名;临夏公共频道和综合频道每周6次首播、9次重播;在直播和重播节目中和节目后插播15秒业务宣传广告;在新媒体平台每月至少推送一次新闻稿。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16]596号)第十九条第(三)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规定要求。(《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21]11号)文件中的单一来源适用情形(五):“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中的“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如:租赁办公场所统一配置的物业服务、有特定要求的广告投放、会展服务合作等。”临夏州花儿文化影视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为临夏市电视台广告唯一供应商,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临夏州花儿文化影视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临夏州花儿文化影视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潇,1891908824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1773997979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