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000-2023-19448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国平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19448
2、订单号:FWYJ4200002300426854
3、采购总预算金额:65.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63.98(万元)
5、采购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6、联系人:徐国平
7、联系电话:13807186336
8、成交供应商: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3-12-25 14:54:00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按照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厅机关车辆维修需纳入政府采购项目予以招标。厅机关车队现有红旗、奥迪、天籁、帕萨特、奔腾、丰田吉普、丰田海狮、丰田大霸王、别克商务、宇通客车、岚图新能源等车型需要进行维修保养,现就车辆维修提出如下需求: 一、修理厂要选在同行业中信誉度好的、有多年省直机关车辆维修经验、修车质量得到各单位肯定的厂家。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好,24小时上门服务;对车辆在外发生故障,修理厂接到电话后应能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免费前往维修;对车辆在外地发生事故,修理厂应能派人协同机关车队人员到事故现场施救。 二、修理厂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保障安全的维修设备,如不对外泄露领导车型及车牌号码。 三、修理厂应提供配件供应证明,确保所有配件是正厂配件。配件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上正品配件价格,并保修一年以上。除不当使用外,易损件要保证半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轮胎要保证二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发现配件有质量问题或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更换新的正品配件外并处所更换正厂配件十倍的罚款。 四、修理厂对车辆大修和小修前应做到,对维修部位进行拆解和评估并对配件更换提出建议,对维修费用做出合理预算。维修完工一年内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否则重新进行免费维修。 五、修理厂对车辆出差前后所做的安全检查需免费,对车辆换季时电脑检测、空调检查工时需免费。 六、修理厂承担因维修和配件质量原因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所产生一切后果。 七、修理厂要简化维修手续,急事急办。 八、每季度按维修明细据实结算。
服务响应说明:同意并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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