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合作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劳务合作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劳务合作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00% ,本项 目采购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2024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交通工程部分施工,该项目主要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还未 达到每 2 公里 1 对摄像机标准的路段沿线进行摄像机布设点位加密,增大系统监 控范围,提升信息化系统监管能力,对于异常事件快速识别、快速处置,以保障 道路畅通,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主要方案为护栏 板加固及新增。视频改造范围涉及阜新、朝阳、营口、丹东、金普、大连、葫芦 岛、盘锦、辽阳、鞍山、本溪、沈抚、沈阳、桃仙及铁岭共 15 个分公司。因施 工需要,现对本项目安全防护工程进行劳务合作。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标段范围内 2024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项 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所涉及的护栏板拆除、加固及新增等劳务合作。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实际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内(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 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 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 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在近 3 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 1 个“劳务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劳务服务业绩。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