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41024-230382-040259
原合同编号:20241024-230382-040259
二、合同名称: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原合同名称: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0-230382-030080
四、项目名称: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 鸡西市密山市密山市和平乡政府
联系方式:0467-5261325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230号(原70号)
联系方式:18245075575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修改合同支付计划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公务车财产保险服务 | 1(辆) | ¥1,105.00 | ¥1,105.00 | 车辆财产保险服务:车辆交强险、车船税 |
合同金额: 1,10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零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履约地点:和平乡政府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密山市和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