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环路(西环路—旭升路)污水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天辰公司南环路(西环路—旭升路)污水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金额
5000.00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b20221104057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7
公告正文




天辰公司南环路(西环路—旭升路)污水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编号

MB20221104057

公告日期

2022-11-04
截止时间

2022-11-07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2-11-07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电汇支付,货物全部到场(供货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支付全部货款。

公告正文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环路(西环路—旭升路)污水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玉田县城区
    3.建设单位: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1)对原材料要求:
    沥青:选用使用沥青,石油沥青等级为A级。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沥青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粗集料:选用碎石料(添加玄武岩),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沥青表面层用粗集料应选用硬质、耐磨碎石,其石料磨光值>40,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4。
    细集料:机制砂、天然砂、石屑配置,细集料应具有一定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天然砂宜选用中砂、粗砂,天然河沙不宜超过集料总重量的20%,
    填料:必须选用石灰石等碱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要求干燥、洁净。
    (2)采用密集配沥青混合料。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4、乙方保证货物质量符合甲方图纸要求,不能掺任何洗刨料,一经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后果全由乙方承担,并达到甲方及监理验收货物质量标准
    5、技术要求:


    8、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 。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100万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5000吨
2、报价内容:运费、卸车费、税率13%
3、其他报价要求:
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混凝土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支付,货物全部到场(供货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支付全部货款。
2、支付时间:电汇支付,货物全部到场,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支付全部货款。
3、发票约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条: 时间要求
  1.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21161100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171100 分。
  3.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 713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 5,000.00 2022-11-15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 发布日期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南环路(西环路—旭升路)污水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河北省 唐山市 玉田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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